坚持阳光司法 坚守法律底线
巫山政协建言法院大力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有效举措
2013-01-17 16:51: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圣泉
  “我们选择主席会议视察县法院工作,目的是支持法院努力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这是县政协和县法院共同的责任。”近日,重庆市巫山县政协主席刘大勇一行在视察巫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时说。

  近日,巫山县政协主席会议对巫山法院工作进行了视察。政协主席刘大勇率视察组参观了该院立案大厅、审判综合大楼和健身室,详细了解立案流程、审判方式、文体活动、后勤保障等工作,并为法院进一步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的工作水平建言献策。

  在视察座谈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贺少锋向视察组详细介绍了2012年法院工作情况及2013年法院工作思路后,视察组认为,过去的一年,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坚持司法为民,严格依法办案,践行能动司法,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针对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无理缠访现象增多、优秀法官外流较多等实际困难,视察组建议法院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按照党的十八大对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准确把握审判工作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点和结合点,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大胆探索服务大局的新举措和新机制,有针对性地推进法院各项工作;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围绕全县“五位一体”建设总体布局和“一统三化五个不遗余力”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打击、遏止和预防各类刑事犯罪。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妥善调解民事商事纠纷,尽可能减少社会矛盾的对抗性。更加注重司法为民,加大“民生法院”建设力度,进一步创新便民诉讼的工作网络,确保“老百姓不出乡镇就能打官司”。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健全机制制度,大力探索社会矛盾化解的有效举措,有效化解涉诉涉执信访积案,积极构建“平安巫山”、“和谐巫山”;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于人民法院工作全过程,在深化司法公开、扩大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等方面采取新举措。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采取以案说法、法制讲座、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公正廉洁、保障有力的法院队伍。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引导干警在实践中锻炼提升司法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坚持“党员同志讲党性、人民法官讲良心”,培育法官良知,坚守法律底线。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树立“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形象。

  刘大勇希望巫山县法院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守牢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他表示,巫山政协将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呼吁解决法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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