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行为 云溪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2013-01-08 11:15: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岳阳云溪频道 | 作者:刘幸昀
1月7日下午,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召开院中层干部会议,学习讨论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并部署安排2013年云溪法院工作重点。
会上,该院院长姚劲峰指出,2013年云溪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为载体,结合法院实际,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切实落实好孟建柱同志讲话精神。
针对2013年工作目标,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差错案件追责力度。完善并坚决落实《差错案件追究办法》,严格追究差错案件主审法官责任,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对其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切实加强审判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庭审评查办法》、《文书评查办法》、等措施,加强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个诉讼环节的管理,加大对各项绩效指标的评估、监督和指导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
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加强对新类型、热点、难点案件的研究,以审判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让司法公正看得见、信得过,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落实诉讼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每个案件的每个环节,由承办法官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每个阶段的评估报告都进入案卷,确保每个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都得到稳妥处理。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确认,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强化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规定,健全廉政监察员制度,强化对审判关键环节的内部监管。并对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队伍违法违纪零发现、零查处。
全面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整顿干警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转变接待当事人态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群众关注的案件庭审开到村组、把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送到身边,把群众陌生的法院工作“晒”到社区,拉近法院与群众的感情。同时高度重视群众诉求,落实司法惠民、便民的二十八条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阳光司法”带来的温暖。
会上,该院院长姚劲峰指出,2013年云溪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为载体,结合法院实际,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切实落实好孟建柱同志讲话精神。
针对2013年工作目标,该院将进一步加大差错案件追责力度。完善并坚决落实《差错案件追究办法》,严格追究差错案件主审法官责任,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对其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交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切实加强审判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庭审评查办法》、《文书评查办法》、等措施,加强从立案、审理到执行各个诉讼环节的管理,加大对各项绩效指标的评估、监督和指导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
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加强对新类型、热点、难点案件的研究,以审判实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让司法公正看得见、信得过,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落实诉讼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对每个案件的每个环节,由承办法官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每个阶段的评估报告都进入案卷,确保每个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都得到稳妥处理。同时加强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和确认,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优势,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强化队伍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和“五个严禁”规定,健全廉政监察员制度,强化对审判关键环节的内部监管。并对违纪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确保队伍违法违纪零发现、零查处。
全面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整顿干警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转变接待当事人态度,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群众关注的案件庭审开到村组、把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送到身边,把群众陌生的法院工作“晒”到社区,拉近法院与群众的感情。同时高度重视群众诉求,落实司法惠民、便民的二十八条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阳光司法”带来的温暖。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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