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经验
2012-12-27 08:49: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

  只有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人民法院工作才能无往而不胜。

  (二)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

  只有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义,把以人为本作为核心立场,把全面协调可持续作为基本要求,把统筹兼顾作为根本方法,才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才能更好地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三)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立足和把握中国国情,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才能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人民司法事业健康发展。

  (四)必须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只有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坚持能动司法,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体现在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处理上,体现在每一个矛盾纠纷的化解上,才能真正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五)必须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只有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人民法院才能真正成为人民权益的守护者,才能真正获得做好各项工作的力量源泉。

  (六)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

  只有坚持走“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路子,既坚持专门性、程序性,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请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才能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人民法院工作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七)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

  只有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按照“把握正确方向、立足中国国情、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不断推进司法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着力解决好影响司法公正与效率、影响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才能使法院工作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八)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

  只有把思想建设贯穿始终,把能力建设贯穿始终,把作风建设贯穿始终,把反腐倡廉贯穿始终,坚持从严治院与从优待警相结合,努力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才能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九)必须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

  只有始终把工作的注意力放在基层,把各项工作和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全面加强基层建设,支持和帮助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夯实法院工作基础,才能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的整体发展。

  (十)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

  只有不断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完善接受监督机制,密切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真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才能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升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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