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室三员”铺就司法协理工作新路径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法院司法协理工作纪实
2012-12-26 16:13:01 | 来源:中国法院视频台
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国法院“探索建立基层司法服务网络,聘请乡村、社区一些德高望重、热心服务、能力较强的群众担任司法协理员,协助人民法院化解矛盾,代表人民群众反映意见”。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在省高院、徐州市中院的精心部署下,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强化群众参与,于2009年下半年开展了司法协理员工作,从各个社区挑选群众威望较高、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司法协理员,在全区14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室”,在108个社区居委会设立了司法协理员工作室,建立健全了司法协理员工作网络。
2012年1至10月份,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共通过司法协理员解决各类矛盾纠纷943件,同比增加54.23%,进一步提高了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该院立案庭先后被评为“诉前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2012年1至10月份,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共通过司法协理员解决各类矛盾纠纷943件,同比增加54.23%,进一步提高了诉前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该院立案庭先后被评为“诉前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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