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个必须”:司法事业发展经验和基本原则
2012-12-26 15:24:10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五年来的司法实践,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推进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进步的规律性认识,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12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的报告中将人民法院工作的基本经验概括为“十个必须”。
这十个必须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必须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必须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
王胜俊强调,以上十个方面,既是人民法院工作经验的客观总结,也是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这十个必须是,必须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必须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必须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必须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必须始终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必须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及各方面监督。
王胜俊强调,以上十个方面,既是人民法院工作经验的客观总结,也是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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