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凌晨冒雨重拳出击 成功执结“老赖”案
2012-12-06 16:56:49
     中国法院网讯 (谭海枝)  2012年12月6日凌晨,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重拳出击,成功执结一起拖欠推土机租赁纠纷案,申请人滕某拿到执行款后,连声道谢,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眼神里充满了感激之情。

  2006年10月9日,李某与滕某口头约定,李某租用滕某推土机一台到广东湛江河湛铁路二区K268+750至K271+850工地推土方,每月租金20000元,工程完成即付清所有租金,李某自2006年10月9日至同年12月22日一共租用滕某推土机时间为2个月13日,工程结束后,李某却一直有意躲避滕某,不愿提起还款的事,后来,滕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支付给滕某租金45000元,但是李某还是一直拖着不还款,并外出躲避申请人。

  今年10月份,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进行执行程序后,依法向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限被执行人李某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李某无意履行义务,为了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李某决定离家出走,且变更电话号码,与法院玩起了失踪游戏,执行法官多次上门找李某的家人了解情况,其家人都说不知道其行踪。申请人也不能提供有效线索。该案一时陷入了僵局。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反而加大执结案件的决心,坚决打击这种规避执行的行为。

  2012年12月5日晚上10点钟,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人的电话,说李某已经偷偷溜回家,得到此消息,执行指挥中心马上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分管执行工作的赵副院长立即召开了紧急会议,布署执行方案。

  2012年12月6日凌晨,法院20位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冒着暴雨急奔李某家,在李某家里找到李某后,执行法官对李某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并指出其规避执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李某能够主动履行案件款,经过执行法官教育后,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答应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当即发动家人,在1个小时左右筹足4万多的案件款交至执行法官手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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