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老人为一堵墙起纷争 上林法官调解化心结
2012-11-22 14:50:52
     中国法院网讯 (韦姗婷 欧晓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以调为主,以强为辅”的执行理念,做好做透执行和解工作。2012年11月21日,该院就妥善处理了一起留守老人间排除妨碍的纠纷案。

  蒙某与梁某某都是留守老人,双方儿女均已外出务工,两家毗邻而居数十年都相安无事。2011年2月8日,梁某某以通道有部分是其老宅基地为由,在两家的通道中间用砖头砌起长约8米、高30公分的围墙,阻碍了蒙某的通行,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蒙某诉至上林县法院要求拆除围墙恢复通行。2012年10月,该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梁某某限期内自行拆除围墙。但期限过后,梁某某拒不拆除围墙,蒙某遂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依申请向梁某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11月21日上午,被执行人梁某某在南宁务工的女儿覃某就气冲冲地来到该院执行局反映情况,声称在收到法院的执行通知书后,她母亲与蒙某发生争执,母亲还被蒙某给打了,两家儿女为此事都从外地赶了回来,指责法院应该为此事负责。主办该案的该院执行局局长耐心地待了她,并将案卷调出,摆在覃某面前,逐一向她解释法院的执行程序。覃某听完解释后,心中的不满情绪才得以慢慢消除,表示了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并希望法院就此事进行调解,消除两家的敌对关系,让她们能安心在外务工,让母亲能够在家安心生活。承办法官当即表示保障邻里和谐,关爱留守老人是法院执行工作的一部分,一定会尽力做好调解工作。

  随后,该院立即组织法官赶到了梁某某家中,并叫来申请执行人蒙某和村委干部,在双方儿女和村委干部的见证下,组织双方进行和解商谈。法官首先以“远亲不如近邻”这个已为人熟知的话题作为切入点进行劝说,指出两位老人自从闹矛盾之后,身体和生活状况都不如从前,给自己和儿女都带来了负担。并且,从法律的层面解释了相邻权的含义,讲明了方便邻居通行是邻里之间应该履行的义务,还指出了过激行为要负担的法律责任。经过一番耐心的思想工作,在双方儿女和村干部的一起劝说下,两位老人均表示了和解的意愿。梁某某的家人愿意自行拆除围墙恢复通道原状,蒙某也对打架事件表示歉意,愿意与梁某某像从前一样,和睦相处,互相照应,让儿女们安心在外打工。至此,一起留守老人之间的矛盾纠纷在法官的调和下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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