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正式启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
2012-11-01 16:36: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 作者:陈政
日前,湖南省株洲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召开了政法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株洲市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谭建新主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株洲市检察院、株洲市公安局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今年年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株洲中院确定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机制试点法院后,该院出台了株洲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为:株洲中院和天元区法院改革原民事审判第三庭,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纳入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株洲中院和天元区法院建立涉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案件案由目录库,依法受理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四大类,共114个案由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刑法》分则部分第三章第七节,即第213-220条规定的7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商标、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指定天元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行政一审案件。除天元区法院外的其他8个基层法院不得再行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出现管辖冲突,株洲中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法将天元区法院受理的同一案件事实的刑事、行政案件提级到中院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2012年11月1日起发生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至天元区检察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由天元区检察院向天元区法院提起公诉。其他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不得再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当事人提起自诉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此次会议决定,全市范围内从2012年11月1日起发生的知识产权案件,将一律适用“三审合一”制度,并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稳妥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促进“三审合一”株洲模式的逐步完善和成熟。公、检、法三家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形成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的软实力,全面打造知识产权审判“株洲模式”的亮点和品牌。
今年年初,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株洲中院确定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机制试点法院后,该院出台了株洲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内容为:株洲中院和天元区法院改革原民事审判第三庭,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审判庭。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纳入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株洲中院和天元区法院建立涉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案件案由目录库,依法受理涉及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四大类,共114个案由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刑法》分则部分第三章第七节,即第213-220条规定的7种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商标、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指定天元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知识产权刑事、行政一审案件。除天元区法院外的其他8个基层法院不得再行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出现管辖冲突,株洲中院认为有必要时,可依法将天元区法院受理的同一案件事实的刑事、行政案件提级到中院知识产权庭统一审理。2012年11月1日起发生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至天元区检察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由天元区检察院向天元区法院提起公诉。其他各县(市)、区人民法院不得再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或当事人提起自诉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此次会议决定,全市范围内从2012年11月1日起发生的知识产权案件,将一律适用“三审合一”制度,并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协调下稳妥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合力促进“三审合一”株洲模式的逐步完善和成熟。公、检、法三家就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形成经常性的沟通协调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的软实力,全面打造知识产权审判“株洲模式”的亮点和品牌。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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