筚路蓝缕 春华秋实
——访原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
2012-10-26 07:39: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岩峰 刘 岚
筚路蓝缕,春华秋实。金秋十月,在《人民法院报》创刊20周年之际,记者专访了原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
记者:20年前,在您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创办了《人民法院报》,还亲自为报纸创刊作发刊词。当时是在一种什么样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创办一份法院系统自己的报纸?
任建新: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巡中,有一段特别重要的讲话,他说,“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从这个时候起,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开始明显提速,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和人民法院队伍的壮大。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创办一份法院系统自己的报纸。一方面,通过这份报纸,把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意图、打算、决策及时传递给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同时也给广大法院干警提供一个平台,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通过这份报纸,面向社会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传播一些群众关心,社会需要,通俗易懂的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履行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这样一个法定义务。因此,创办《人民法院报》,可以说是适应了时代的需要,既适应了法院内部的迫切需要,也适应了社会各界的迫切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向当时的新闻出版署提交了申请创办《人民法院报》的报告,新闻出版署很快批复同意。这份报纸引起了中央领导的热情关注和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报名,李鹏、李先念、乔石、江华、郑天翔等同志欣然题词以示勉励。
为了办好这张法院系统自己的报纸,1992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全国法院电话会议,就《人民法院报》创刊筹备工作进行了部署,主持会议的就是当时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后来兼任人民法院报社社长的林准,我在会议上就创办《人民法院报》的意义,办报的宗旨、方针和加强领导等问题作了讲话。我认为,《人民法院报》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喉舌,是反映全国法院工作的专业报纸,需要各级法院共同关心和支持。会后,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筹备小组,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建起了报社的记者站,初步搭建了覆盖全国法院系统的采编网络。1992年10月1日,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机关院内,《人民法院报》正式创刊,为周一刊,我当时特地为报纸撰写了发刊词。
记者:您能不能谈谈报纸创刊之初的情况?
任建新:万事开头难,这份报纸可以说是白手起家,从零开始。没有人,人是临时抽调的;没有场地,办公室是临时借的。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强调报纸的专业性,要求采编人员必须具备既懂法律知识又懂新闻知识,既懂新闻知识又懂法律知识。但是采编队伍基本上有两个来源,一部分是从法院内部抽调一些业务骨干,懂法律的,但是不懂新闻;另一部分是从社会选调一批学过新闻、做过采编的,但是又不懂法律。老实讲,有些同志是组织作出决定,个人付出牺牲的,本来法官当的好好的,组织让你不当法官了,调到报社当一名编辑记者,未必人人都很情愿,审判岗位可能比在报社更有吸引力。但是所有人都表现出了高度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懂就虚心请教,边干边学,朝气蓬勃,适应很快。社会各界和各级法院也都给予了悉心关照和倍加爱护,使《人民法院报》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成长环境,实现了由小到大的快速成长,到今天发展为一张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唯一全国性大报,拥有40多万订户、上百万忠实读者,实在来之不易。
记者:1995年,您专门为本报题词:把人民法院报办成党性高、法律性全、知识性强、群众性广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您是怎么思考这份报纸的定位的?
任建新:早在报纸创刊之初,关于报纸的宗旨或者定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是法院报,受众群应当是法院系统的法官及工作人员;另一种意见认为,报纸作为大众媒体、法院窗口,应该面向全社会。经过反复论证,最后确立了“立足法院,面向社会”的办报宗旨。
1995年,报纸经过了三年的运行,社会影响逐渐扩大,发行量逐年提升,已经逐步走上了正轨。报纸走上正轨后,如何让报纸尽快成熟起来,尽快成为全国法制传媒的领跑者?这是许多人都在思考的问题。把《人民法院报》办成党性高、法律性全、知识性强、群众性广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这是我给法院报的题词,也是当年党组对报纸定位的进一步思考。
党性高、法律性全、知识性强、群众性广,总的来说,就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宪法法律高度负责、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的独特作用,当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耳目喉舌,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传播者,做宪法、法律精神的大力弘扬者,做群众路线的积极实践者。其中我认为最关键的是党性和群众性,贯彻党的政策很重要,为人民服务也很重要,少了一个也不行。
记者:《人民法院报》已经办了20年,可以说这份报从您手里诞生,在您注视下成长,您对于这份报纸还有什么样的期待?
任建新:虽然我已经从法院领导岗位退下来多年了,但是我一直关注着法院报,翻阅法院报已经成为我一个重要的生活习惯。20年来法院报从数量到质量,从版式到内容,都发生了非常可喜的变化,我由衷地感到高兴和欣慰。我衷心希望报纸越办越好,最重要的还是两条,第一是要贯彻好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宣传好国家的法律;第二是要能够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创办一份报纸不容易,办好一份报纸更不容易。总之,祝《人民法院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记者:20年前,在您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创办了《人民法院报》,还亲自为报纸创刊作发刊词。当时是在一种什么样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创办一份法院系统自己的报纸?
任建新: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巡中,有一段特别重要的讲话,他说,“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这两只手都要硬。……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从这个时候起,中国法制建设的进程开始明显提速,随之而来的是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和人民法院队伍的壮大。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提出,创办一份法院系统自己的报纸。一方面,通过这份报纸,把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意图、打算、决策及时传递给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同时也给广大法院干警提供一个平台,来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通过这份报纸,面向社会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传播一些群众关心,社会需要,通俗易懂的法律理念和法律知识,履行对公民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这样一个法定义务。因此,创办《人民法院报》,可以说是适应了时代的需要,既适应了法院内部的迫切需要,也适应了社会各界的迫切需要。
最高人民法院向当时的新闻出版署提交了申请创办《人民法院报》的报告,新闻出版署很快批复同意。这份报纸引起了中央领导的热情关注和高度重视,江泽民同志亲自题写报名,李鹏、李先念、乔石、江华、郑天翔等同志欣然题词以示勉励。
为了办好这张法院系统自己的报纸,1992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召开全国法院电话会议,就《人民法院报》创刊筹备工作进行了部署,主持会议的就是当时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后来兼任人民法院报社社长的林准,我在会议上就创办《人民法院报》的意义,办报的宗旨、方针和加强领导等问题作了讲话。我认为,《人民法院报》是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喉舌,是反映全国法院工作的专业报纸,需要各级法院共同关心和支持。会后,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筹备小组,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计划单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建起了报社的记者站,初步搭建了覆盖全国法院系统的采编网络。1992年10月1日,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机关院内,《人民法院报》正式创刊,为周一刊,我当时特地为报纸撰写了发刊词。
记者:您能不能谈谈报纸创刊之初的情况?
任建新:万事开头难,这份报纸可以说是白手起家,从零开始。没有人,人是临时抽调的;没有场地,办公室是临时借的。当时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强调报纸的专业性,要求采编人员必须具备既懂法律知识又懂新闻知识,既懂新闻知识又懂法律知识。但是采编队伍基本上有两个来源,一部分是从法院内部抽调一些业务骨干,懂法律的,但是不懂新闻;另一部分是从社会选调一批学过新闻、做过采编的,但是又不懂法律。老实讲,有些同志是组织作出决定,个人付出牺牲的,本来法官当的好好的,组织让你不当法官了,调到报社当一名编辑记者,未必人人都很情愿,审判岗位可能比在报社更有吸引力。但是所有人都表现出了高度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懂就虚心请教,边干边学,朝气蓬勃,适应很快。社会各界和各级法院也都给予了悉心关照和倍加爱护,使《人民法院报》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成长环境,实现了由小到大的快速成长,到今天发展为一张集中反映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唯一全国性大报,拥有40多万订户、上百万忠实读者,实在来之不易。
记者:1995年,您专门为本报题词:把人民法院报办成党性高、法律性全、知识性强、群众性广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您是怎么思考这份报纸的定位的?
任建新:早在报纸创刊之初,关于报纸的宗旨或者定位,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是法院报,受众群应当是法院系统的法官及工作人员;另一种意见认为,报纸作为大众媒体、法院窗口,应该面向全社会。经过反复论证,最后确立了“立足法院,面向社会”的办报宗旨。
1995年,报纸经过了三年的运行,社会影响逐渐扩大,发行量逐年提升,已经逐步走上了正轨。报纸走上正轨后,如何让报纸尽快成熟起来,尽快成为全国法制传媒的领跑者?这是许多人都在思考的问题。把《人民法院报》办成党性高、法律性全、知识性强、群众性广的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这是我给法院报的题词,也是当年党组对报纸定位的进一步思考。
党性高、法律性全、知识性强、群众性广,总的来说,就是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对宪法法律高度负责、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报的独特作用,当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耳目喉舌,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传播者,做宪法、法律精神的大力弘扬者,做群众路线的积极实践者。其中我认为最关键的是党性和群众性,贯彻党的政策很重要,为人民服务也很重要,少了一个也不行。
记者:《人民法院报》已经办了20年,可以说这份报从您手里诞生,在您注视下成长,您对于这份报纸还有什么样的期待?
任建新:虽然我已经从法院领导岗位退下来多年了,但是我一直关注着法院报,翻阅法院报已经成为我一个重要的生活习惯。20年来法院报从数量到质量,从版式到内容,都发生了非常可喜的变化,我由衷地感到高兴和欣慰。我衷心希望报纸越办越好,最重要的还是两条,第一是要贯彻好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宣传好国家的法律;第二是要能够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创办一份报纸不容易,办好一份报纸更不容易。总之,祝《人民法院报》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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