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鄂湘在第二十一届全国海事审判研讨会上要求
为海事法院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2012-10-25 07:28:4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 勇 陈群安 汪朝清
10月22日至23日,第二十一届全国海事审判学术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湖北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昌尔,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坚到会并分别致欢迎辞。本次会议由武汉海事法院承办。来自全国海事审判战线的法官和有关专家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万鄂湘指出,海事审判研究要围绕人民法院工作大局,着眼法院重大工作部署,立足海事审判实践,不断总结海事审判中具有共性的经验,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海事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为海事法院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万鄂湘要求,全国海事法院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认识上进一步提高。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自觉实践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要在坚持能动司法,推进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上进一步深化。要树立主动为党委和政府分忧的意识,认真调查研究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研究司法对策,最大限度保护航运市场主体的权益,促进国家经济平稳运行。三要在创新审判管理,促进“三个提升”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共同研究,大胆创新,先行探索符合海事审判特点和规律的考核体系,为规范海事审判发挥作用。四要在保证法律正确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新型案件时,既要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方针,充分体现立法意图,又要符合法律原则精神,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解决,要在实施法律中充分发挥智慧,找到解决新型案件纠纷的最佳途径。
本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113篇,其中20位论文作者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经综合评定,会议评选出论文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9篇,优秀奖13篇。
万鄂湘指出,海事审判研究要围绕人民法院工作大局,着眼法院重大工作部署,立足海事审判实践,不断总结海事审判中具有共性的经验,着力解决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为海事审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为海事法院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万鄂湘要求,全国海事法院一要在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认识上进一步提高。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自觉实践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要在坚持能动司法,推进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上进一步深化。要树立主动为党委和政府分忧的意识,认真调查研究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积极研究司法对策,最大限度保护航运市场主体的权益,促进国家经济平稳运行。三要在创新审判管理,促进“三个提升”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要共同研究,大胆创新,先行探索符合海事审判特点和规律的考核体系,为规范海事审判发挥作用。四要在保证法律正确实施,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新型案件时,既要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法制方针,充分体现立法意图,又要符合法律原则精神,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解决,要在实施法律中充分发挥智慧,找到解决新型案件纠纷的最佳途径。
本次研讨会共收到论文113篇,其中20位论文作者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经综合评定,会议评选出论文一等奖3篇,二等奖6篇,三等奖9篇,优秀奖13篇。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