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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2012-10-23 17:12: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1992年9月28日,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庆祝《人民法院报》创刊暨新闻发布会
- 1992年10月1日,人民法院报创刊号
- 1992年,云南昆明,云南省记者站成立
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电话会议,部署创办人民法院报事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林准副院长具体部署办报工作。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本报在各省高级法院、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设立记者站。
6月16日,江泽民总书记为本报题写报名。李鹏、李先念、乔石、薄一波、江华、彭冲、雷洁琼、王汉斌、马文瑞、郑天翔等领导同志陆续为本报创刊题词。
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人民法院报》顾问组。聘请彭树华、廖伯雅、沈关生、张敏、胡建华为顾问。
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兼人民法院报社社长,任命回沪明为报社总编辑兼常务副社长,王连登为报社副社长,任命方成志、胡永震为副总编辑。
7月14日、8月25日,《人民法院报》试刊两期。
8月5日至9日,本报首届通联工作会议在杭州举行。
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话会议,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报》在各地建立记者站、报刊征订发行及组稿等项工作。
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向全国各级法院发出关于法院公告一律由《人民法院报》刊登的通知。
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庆祝《人民法院报》创刊暨新闻发布会。
10月1日,《人民法院报》正式创刊,为周一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作发刊词。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做好1993年人民法院报的发行征订工作电话会议。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意本报在各省高级法院、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设立记者站。
6月16日,江泽民总书记为本报题写报名。李鹏、李先念、乔石、薄一波、江华、彭冲、雷洁琼、王汉斌、马文瑞、郑天翔等领导同志陆续为本报创刊题词。
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人民法院报》顾问组。聘请彭树华、廖伯雅、沈关生、张敏、胡建华为顾问。
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任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兼人民法院报社社长,任命回沪明为报社总编辑兼常务副社长,王连登为报社副社长,任命方成志、胡永震为副总编辑。
7月14日、8月25日,《人民法院报》试刊两期。
8月5日至9日,本报首届通联工作会议在杭州举行。
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电话会议,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报》在各地建立记者站、报刊征订发行及组稿等项工作。
9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向全国各级法院发出关于法院公告一律由《人民法院报》刊登的通知。
9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庆祝《人民法院报》创刊暨新闻发布会。
10月1日,《人民法院报》正式创刊,为周一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作发刊词。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做好1993年人民法院报的发行征订工作电话会议。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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