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伴随我进步
2012-10-23 15:53: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宋道君
  1992年10月1日,《人民法院报》诞生了。20年来,我热衷于读报、学报、用报,先后在《人民法院报》上发表了20余篇(幅)通讯报道、文学和摄影作品,《人民法院报》也先后以《艺术法官》、《法官的艺术世界》、《一位法官的多彩生活——记乐山市中级法院法官宋道君》为题报道了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

  1985年春,怀着对共和国法治的崇敬之心,我考入法院队伍,1991年10月选调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至今已整整27个年头了。

  2006年1月,我审理了一起上诉人某保险公司与被上诉人黄某、罗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当时有两种处理法:一是按强制险判赔,二是按第三者责任险判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遇到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我遇到了迷惑,是《人民法院报》的《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应依强制险处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享有直接请求权》等理论文章,指导我对该案进行了正确判决。后来,我撰写了《过渡期的责任险应依强制险处理浅析》论文,在报刊上发表后获得了乐山市法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记得2000年8月,我出差带上了一份《人民法院报》,在候机时,我专心地研读。当我读完时,抬手一看手表,顿时傻了眼,飞机很快就要起飞了。于是我急忙找到了机场工作人员,好话说了一大堆也没用。忽见我手上拿了一份《人民法院报》,她随口说了一句:“法院报来了,我哥也是法官”。我趁势将手中的《人民法院报》送给了她,当然也就顺利地登上了飞机。

  从《人民法院报》诞生那天起,无论是周报还是日报,我每期必读,了解政法工作大事,掌握法院工作重点,研读兄弟法院的成功案例。特别是《人民法院报》从2007年8月4日至12月29日共出20期《周末》版,我最喜爱《周末》版第一版的“人民司法史话”和第四版的“艺术”版中的“佳片有约”等栏目。在这20期《周末》版里,我先后发表了7幅摄影作品(报社编辑高领老师在《美就在身边》一文中还介绍了我的作品《桥》与《万卷书》)。可以这么说,《人民法院报》对我的鼓励巨大,她早已深深地融入到了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

  20年即将过去了,我将《人民法院报》的创刊号连同试刊两期及20期《周末》版报纸珍藏在我的个人档案柜中……

  《人民法院报》是我们法官的良师益友,更是社会法治建设的见证者。在我每一个进步的脚印里,都有《人民法院报》的伴随!

                         (人民法院报2012年9月20日第四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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