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人生的芳草地
2012-10-23 15:50: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林发扬
  10多年的法官生涯,《人民法院报》——我这样与你携手同行、相伴相依。与你相处的日子里,许多收获和感慨一直萦绕在我心底,给我温暖和激励。

  你给了我那么多启迪。最初认识你,主要是收集和学习。你的好标题我都悄悄抄录,你的好文章我都偷偷剪辑,你的好经验我都认真学习。调解中遇到问题,我就从你的经验中寻找答案;审判中遇到难题,我就借鉴你辨法析理。一些疑难纠纷我都通过调解一一消弭。我保持了数年调解率全院第一。

  你给了我那么多赞许。我曾电话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八十高龄的老人足不出户在千里之外的浙江宁波打赢官司。很快你以《八旬老太宁波家中起诉,潜江法官电话调解结案》为题宣传我的调解之举。我曾碰到一起被执行人已72岁高龄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骨头”案。我50余次做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和解工作,终将此案调解结案。你以《50次谈心“大调解”解执行死结》为题报道了我的艰辛。

  你给了我那么多激励。我曾审理了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原告王女士患风湿性心脏病,但被告保险公司认为合同约定的心脏病仅指心肌梗塞。我认为心脏病应该包括心肌梗塞,而不是仅指“心肌梗塞”。因此,我以民法的诚信原则和格式合同条款的不利解释原则判决原告胜诉,并以《保险公司应为王女士心脏病买单》为题,撰写调研文章进行判后答疑。该文在你“案例指导”专栏发表后,在社会上引起反响,中外民商裁判网等10多家网站予以转载,中国政法大学还将该文作为在职研究生的学习讲义。从此,我一发不可收,先后撰写了《如何确定民事调解书的生效方式》、《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的审判难点》等多篇审判理论文章,你都毫无保留为我提供平台、给我鼓励。

  你把我指引,你伴我成长。你登载我写的文章,你登载写我的文章,你让我平凡的人生光彩四溢。在与你携手的日子里,我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 “十佳政法干警”、“市劳动模范”,被汉江中院评为“调研宣传先进个人”,被省高院授予“全省司法调解能手”。今年,又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省劳动模范”称号。

  我以你为师,细读你的文章,从中了解信息,汲取营养,丰富和提高自己;我与你为友,无论是做普通审判员,还是担任法庭庭长,我都坚持为你写稿,倾心地与你耕耘不息。你激励我在笔耕这条路上不断向前、矢志不渝。在无痕的岁月中,我把激情和希望融入到你的墨香缕缕,与你同行的日子让我倍觉珍惜。

  《人民法院报》——我心中的芳草地,你是我的快乐之源,你是我的情感之依……

                   (人民法院报2012年9月19日第四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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