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履职的“好帮手”
2012-10-23 15:32:41 | 来源:人民法院不能 | 作者:四川省人大代表 翟峰
  《人民法院报》2010年1月18日发表的《倾听民声 汲取民智 服务民需》一文,报道了该报记者采访我时出自本人内心的一段话:“作为来自灾区基层的一位普通人大代表,在灾后重建中提出的一份普通建议,居然得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办理落实,对我来说怎能不是一个激励!”

  确实,在2009年四川省“两会”上,我就“省高院应在灾后重建中担当维稳重任”提交了一份建议。“两会”过后,四川高院为办理落实我的这份建议,专门成立了5个调研组,深入10个极重灾区,详细了解司法需求,对完善涉灾政策提出建议,并下发通知对处理涉灾案件提出要求,有力地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面对四川高院这样重视办理和落实代表建议的工作,我不仅当即在我的博客《翟峰的代表之声》中作了详细记载,而且还在2009年7月24日《人民法院报》发表我的《认真落实建议就能获得代表满意》一文中,对四川高院办理和落实代表建议注重实效的做法表达了自己由衷的满意之情。

  当然,《人民法院报》刊登我在代表依法履职中有感而发的文章,不仅仅是2009年。因为,在我连任十年省人大代表期间,该报始终助推我依法履职,成为了我执行代表职务的难舍难分的“好帮手”——

  2002年11月,我当选为四川省第十届人大代表。从2003年1月起,四川高院就为我们每位省人大代表订阅了一份《人民法院报》。这份报纸颇具专业性,办得颇有特色,指导性、可读性特强。于是,每天阅读该报即成为我十年始终不变的习惯。读的时间久了,我也开始尝试为之写稿。

  2004年2月,四川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夕,我参加了广元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视察市、县(区)法院工作的活动。利用在《人民法院报》上学到的行政审判知识,结合基层法院向人大代表汇报工作时了解到的具体情况,我撰写了《关于政府应进一步重视行政审判工作的建议》,提交给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写了一篇题为《政府应重视行政审判工作》的文章,也在当年4月8日《人民法院报》“民主视界”版发表。接着,我又根据出席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观察写下了《喜看会风之变》一文,并于当年4月22日在该版发表。后来,该文还荣获2004年至2005年四川省人大制度好新闻一等奖。此后,我结合代表依法履职工作,不断将自己读报用报的感受写成相关文章投递给《人民法院报》。直至目前,我细细一数,近十年来,自己居然先后有近三十篇文章在该报发表。而我在这十年省人大代表任期内通过不断读报用报和写稿,使自己依法履职的能力和素养得到了不断提升,不仅写出了四川省政府和省高院领导多次签署重点办理的建议案,而且还因写出并领衔提交《关于制定〈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的议案》等较高质量的立法案,促成了《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等项地方性法规的及时出台。

  今天,我在由衷地祝愿《人民法院报》二十岁生日的同时,亦恳邀“她”今后继续做我履职的“好帮手”!

                   (人民法院报2012年9月11日第四版)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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