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积极推进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2012-09-14 08:36:27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今年8月20日,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住建系统立案侦查的李某新受贿案正在庭审。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审理中一改原来较好的认罪态度,当庭予以翻供,称不存在任何请托事项,还称办案人员骗供,供述内容不真实。针对李某新的翻供,检察机关当庭播放了其接受讯问时的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再现了讯问时犯罪嫌疑人供述的真实情况,有力驳斥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的辩解,得到了法庭的采信。由于李某新当庭翻供,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建议法院重新考虑李某新的自首情节。有效固定证据、成功应对犯罪嫌疑人的翻供,是检察机关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一个工作效果。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目的是加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防止刑讯逼供,规范侦查行为,确保依法文明办案。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窗口,市民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较强,落实好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显得更为重要和紧迫。在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中,深圳检察机关把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作为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的重大改革措施,坚持两级院统一部署,严格按照高检院“全面、全程、全部”的要求,对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实行讯问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这项制度在规范侦查活动的同时,也带来执法理念、办案方式和效果上的明显变化。

  刚开始执行的时候,很多一线办案同志认识不到位,认为束缚办案手脚,影响办案效率,在镜头下不会审讯、不敢开口,在执行上存在应付、抵触、规避的思想。院党组高度重视新规定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求自侦部门必须从转变执法理念的高度提高对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认识,通过层层传达、组织研讨、专项培训等多种方式,分析利弊,统一思想,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在审讯中开展同步双录工作既是保护犯罪嫌疑人基本人权、防止刑讯逼供、推进文明执法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证据稳定性、防止翻供的重要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还会起到保护侦查人员自身权利的作用。认识到位后,深圳市检察院同步双录工作由被动、抵触向主动、积极趋势转变。目前,六个区检察院均建有办案区,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设备, 均能按相关规定对讯问活动实行规范的管理和操作。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讯问活动同步录音录像载入了新刑诉法。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罗伟军对记者表示,深圳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与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办案模式、提高办案能力一起抓,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在更高的层次上求变、求进,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办案的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