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2-09-05 15:51:28 | 来源:中广网 | 作者:安红丽
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学增介绍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中广网记者-安红丽-摄)
  9月4日下午,在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上,山东省公安厅副厅长任学增指出,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基层基础“四大建设”,全面加强动态立体打防控体系建设,集中开展“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清网行动”和“破案会战”、“打四黑除四害”等一系列专项行动,为推进平安山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任学增副厅长强调,只有细化完善执法制度,才能从源头上防止不规范的行为发生。为此,山东省公安机关相继制定了执法标准文件百余件,主要执法领域和环节实现了标准覆盖,进一步明确13个主要执法部门警种、108个民警岗位和618项执法岗位职责、984项执法业务技能标准,实现了以岗定责、权责明晰,切实保证民警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干到什么程度”的问题。为保证执法制度和规范能够落实到位,山东省公安机关以大教育、大培训为载体,大力实施百千万人才战略,培养了200名高级执法人才、1000名法律职业资格拥有者、10000名执法业务骨干,组织全省10万民警参加了全国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民警法律素质明显增强。

  任学增副厅长指出,为保证执法安全、高效进行,山东省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执法办案场所改造,使执法办案场所更加符合执法办案需要,实现执法办案场所分区设置,执法办案全程监控,保障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实施。目前,除了极个别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单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场所改造率达到100%。

  任学增副厅长还特别强调执法信息化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执法信息化是防止和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工作影响的重要途径,信息化程度越高,人为因素影响会越小,执法也就会越公正。近年来,山东省公安机关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提速增效、刚性制约的有效手段,贯穿公安执法的始终,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并在受案、立案、办案、结案、移送等各个执法环节,实行网上流转、网上审核、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评,有效防止了暗箱操作等行为的发生。

  “法制员是我们一线执法的‘质检员’,执法质量考评是加强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采访中,任增学副厅长解释说,“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实行在城区一线执法单位派驻专职法制员,在农村派出所由教导员兼任法制员,全省共配备专兼职法制员6541名,实现了全部基层所队都有法制员的目标,从源头上加强了执法管理,前置了办案质检关口,保证了执法‘产品’的质量,有效地防止了执法不规范问题发生。同时,通过改革执法质量考评,使考评制度更加合理、更加科学,更能激发广大民警的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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