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领头羊”持续领跑
——记山东省公安厅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2-09-05 15:31:33 | 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 作者:陈立庚
  作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国的“领头羊”,山东省公安厅自2008年以来先后投入35.69亿元,使执法规范化建设普遍、持续、科学发展。三年之后,硕果累累,全省刑事犯罪案件下降11.03%抢劫、抢夺等可防性案件同比分别下降16.6%、11%,网上逃犯下降86.9%。与此同时,山东省公安机关还在公安部组织的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中,取得综合指标“双第一”的好成绩

  在坚持以“制度执行、机制创新、素质提升”为核心的基础上,山东公安机关不断加强硬件建设的基础,更加注重软件应用水平和效益提升,更加注重公众对执法公正的需求。

  “一把手”工程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发展

  为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山东省公安厅党委从规范执法、确保公正入手,明确了两个“第一责任主体”,健全专门办事机构,有力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如此,省厅党委还连续三年与各市级公安局长、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全面实现执法规范化建设新提升目标责任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层层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每个年度、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为增进“科学规划,高点定位,高标准实施”,省厅在2010年到2012年3年间形成了15个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以“全面深化”、“巩固提高”、“创新发展”三条年度主线,细化了民警违法违纪、涉警有理投诉、有责涉法信访案件“三个零增长”目标管理体系。

  在实务工作的推进过程中,省厅坚持真抓实干、强势督导,有效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快步提升。采取“听、看、查、考”、互评互检的方式,随机抽查42个县市区的137个基层所队,逐一作了观摩点评,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有效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广覆盖、均衡发展,促进了执法精细化、精益化水平不断提高。

  “五位一体”实践 创新执法规范化建设模式

  山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发现只有将“主体、标准、管理、信息、公信”五个方面的执法要素有机融合,以公平正义为最高追求,才能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的公信力。

  其中,强化常态长效的执法主体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省厅以大教育、大培训为载体,大力实施百千万人才战略,通过下大力气,狠抓三年,培养了200名高级执法人才、1000名法律职业资格拥有者、10000名执法业务骨干,形成了一支高素质执法人才队伍,而这样的成绩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

  执法标准建设主要突出“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系统完善的执法标准。”省厅针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规律、特点,相继制定了执法标准文件百余件,主要执法领域和环节实现了标准覆盖,进一步明确13个主要执法部门警种、108个民警岗位和618项执法岗位职责、984项执法业务技能标准,并实现“以岗定责、权责明晰”。

  执法管理建设则以执法场所建设为牵引,健全标本兼治的执法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执法场所硬件基础建设,强化执法场所规范使用,强化执法安全责任管理,使民警办案更加规范,也有效避免了执法安全事故的发生。

  执法信息化则推进集约高效的网上执法机制,以防止和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工作影响,确保执法公正。在集约高效的网上执法管理模式中,全面推行网上执法办案,全面加强网上执法监控,全面实施网上执法绩效考核。

  在提升执法公信力方面,省公安厅以执法监督为抓手,狠抓执法源头管理、科学考评和问题整改,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为了达到预期效果,在全省2524个派出所配备兼职技术员3300名,实现了“现场必勘”、既破大案又破小案的要求。以技术员、法制员、法制督导员建设的“三员”队伍,从源头上加强了执法管理,前置了办案质检关口,保证了执法“产品”的质量,有效地防止了执法不规范问题发生。

  深入推进“三项建设” 提升公正执法水平

  通过强有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了“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的深入开展,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公正执法水平,进一步树立了广大民警执法理念,使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得益于此,山东省近年没有发生因执法问题引发的群体事件,没有公安部挂牌督办未破的重大刑事案件;全省公安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一直呈稳步上升趋势,经省厅复议的案件保持12年“零败诉”;群众来信来访连年下降,今年1-7月份又同比下降12%和9.4%,有责涉法信访案件同比下降5.66%。而这一切都有助于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需求中,山东省公安厅推出“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上评警”、“网上警务室”、“公安QQ群”、“公安微博”等便民服务措施,搭建了良性互动平台,优化了执法服务软环境,赢得了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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