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院二分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处处彰显人文关怀
2012-09-05 08:41:0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胡永平
9月3日上午,十几家网络媒体的记者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采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的业务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未成年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第二分院先后确立主诉检察官承办、分案起诉、提供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犯罪预防等多项制度。今年在立足现行制度、进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本着突出“刑民一体,多方联动”工作特色的基本原则,成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为加强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建设、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配套工作体系构建机构平台。
积极尝试亲情会见制度,让办案彰显出人文关怀
他说,实行特殊情况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亲情会见制度,有利于平复行为人的情绪,消除其对司法机关的抵触心理,更好地认罪悔罪,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他告诉记者,未检处在办理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行为人母亲哭诉自己的父亲患癌症晚期已经处于病危状态,希望自己可以代替父亲与刘某某见一面,把父亲对孩子的最后嘱托带到。承办人了解到,孩子与姥爷之间的感情很深,即为他们母子安排了亲情会见。见面后,刘母将刘某某姥爷的“一定要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要在里面好好改造,将来出来后要能够自食其力”的嘱托告知行为人,孩子泪流满面,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承办人适时对刘某某进行教育,行为人表示自己真的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也明白了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巨大痛苦,希望可以在法庭上当面对他们表示自己最真诚的歉意。鉴于这次亲情会见收到的良好效果,未检处拟设立特殊情况下的亲情会见制度,作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色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推广,在利于案件办理的同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此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社会调查员出庭工作机制也是未检处的工作亮点之一。自去年9月至今,未检处共在6件案件中开展了社会调查员出庭工作机制。为提高社会调查员出庭工作机制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符合新刑诉法规定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未检处将结合现有案件提出切合实际的新的工作机制,使社会调查员出庭机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开通官方微博 拓展与青少年的沟通渠道
他说,未检处在新浪网开通了“放飞束缚的梦想”官方微博,目的就是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网络时代背景下检察官与青少年及人民群众创造沟通渠道和平台。为做好官方微博的管理工作,他们成立了官方微博试运行工作小组,要求微博定期更新,并对微博主要内容予以规范。
积极尝试亲情会见制度,让办案彰显出人文关怀
他说,实行特殊情况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亲情会见制度,有利于平复行为人的情绪,消除其对司法机关的抵触心理,更好地认罪悔罪,从而能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他告诉记者,未检处在办理刘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行为人母亲哭诉自己的父亲患癌症晚期已经处于病危状态,希望自己可以代替父亲与刘某某见一面,把父亲对孩子的最后嘱托带到。承办人了解到,孩子与姥爷之间的感情很深,即为他们母子安排了亲情会见。见面后,刘母将刘某某姥爷的“一定要从这件事上吸取教训,要在里面好好改造,将来出来后要能够自食其力”的嘱托告知行为人,孩子泪流满面,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承办人适时对刘某某进行教育,行为人表示自己真的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也明白了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巨大痛苦,希望可以在法庭上当面对他们表示自己最真诚的歉意。鉴于这次亲情会见收到的良好效果,未检处拟设立特殊情况下的亲情会见制度,作为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特色制度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推广,在利于案件办理的同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此外,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社会调查员出庭工作机制也是未检处的工作亮点之一。自去年9月至今,未检处共在6件案件中开展了社会调查员出庭工作机制。为提高社会调查员出庭工作机制的规范化管理水平,符合新刑诉法规定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未检处将结合现有案件提出切合实际的新的工作机制,使社会调查员出庭机制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开通官方微博 拓展与青少年的沟通渠道
他说,未检处在新浪网开通了“放飞束缚的梦想”官方微博,目的就是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网络时代背景下检察官与青少年及人民群众创造沟通渠道和平台。为做好官方微博的管理工作,他们成立了官方微博试运行工作小组,要求微博定期更新,并对微博主要内容予以规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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