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检察院第二分院积极推进诉讼民主和执法透明度
2012-09-05 08:38:4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胡永平
9月3日上午,参加“聚焦执法公正”报道活动的记者团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进行采访。大家参观了该院一些部门的办公环境和办公流程,并听取了检察长卢希等领导的工作介绍。大家对第二分院一流的信息化办案水平和人员业务素质表示由衷的赞叹。
检察长卢希介绍说,自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以来,第二分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制度牵动、治本式发展;职责能动、顺时式发展;典型带动、渐进式发展;品牌驱动、超越式发展;内外互动、开放式发展;协同推动、融合式发展的“六动六式”工作格局,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在办理“央视大火案”、“亿霖木业案”、“故宫盗窃案”、“黄光裕案”等一批全国有影响、有震动、受关注的大案要案中经受了实践的检验。
她说,近年来,第二分院以及公诉、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多次获得高检院、市委、市检院授予的荣誉称号,多名同志先后获得“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国家级、市级“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依托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保证案件办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卢希检察长告诉记者,第二分院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包括制度审查、制度修订、制度创新在内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切实依托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在制度审查方面,出台《业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特别是对新增设的制度进行实体审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内容规范、衔接顺畅。在制度修订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比如,去年对建院以来141件业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今年将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再次启动制度修订工作。在制度创新方面,把部门建制和院级推制紧密结合起来,调动部门积极性,如在相关部门制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规范》、《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将这些部门制度上升为院级执法规范性文件,并在北京市率先出台,既填补了制度空白,也保证了相关案件的办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推进诉讼民主、增强执法透明度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卢希检察长说,第二分院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把能动执法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延伸检察职能、推进诉讼民主、增强执法透明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切实依托能动履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正常运行。
她说,第二分院着眼于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释法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出“情感贴近法”、“倾听疏导法”等九种矛盾化解方法和“同步说理”、“文书说理”等七种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了车某上访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他们亦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方面,他们还出台了《检察建议工作管理办法》,对检察建议实行分级管理,推动和规范检察建议的使用,仅去年一年就发送检察建议80份;另一方面,探索建立行业检察联络室,先后与中煤集团、市烟草专卖局等7家单位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有效解决了分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平台不多的问题。
她说,第二分院积极开展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建立宣传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舆情引导机制,在办理“央视大火案”、“故宫盗窃案”等案件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准确回应社会关注,最大限度公开案件办理过程,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检察长卢希介绍说,自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以来,第二分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建立制度牵动、治本式发展;职责能动、顺时式发展;典型带动、渐进式发展;品牌驱动、超越式发展;内外互动、开放式发展;协同推动、融合式发展的“六动六式”工作格局,不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并在办理“央视大火案”、“亿霖木业案”、“故宫盗窃案”、“黄光裕案”等一批全国有影响、有震动、受关注的大案要案中经受了实践的检验。
她说,近年来,第二分院以及公诉、控申、反贪、反渎等部门多次获得高检院、市委、市检院授予的荣誉称号,多名同志先后获得“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十佳公诉人”,“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国家级、市级“检察业务专家”称号。
依托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保证案件办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卢希检察长告诉记者,第二分院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包括制度审查、制度修订、制度创新在内的一整套工作机制,切实依托制度建设促进规范管理。在制度审查方面,出台《业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特别是对新增设的制度进行实体审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内容规范、衔接顺畅。在制度修订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比如,去年对建院以来141件业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梳理,今年将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再次启动制度修订工作。在制度创新方面,把部门建制和院级推制紧密结合起来,调动部门积极性,如在相关部门制定《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公诉规范》、《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将这些部门制度上升为院级执法规范性文件,并在北京市率先出台,既填补了制度空白,也保证了相关案件的办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推进诉讼民主、增强执法透明度 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卢希检察长说,第二分院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把能动执法作为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延伸检察职能、推进诉讼民主、增强执法透明度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切实依托能动履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正常运行。
她说,第二分院着眼于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释法说理贯穿执法办案始终,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释法说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总结出“情感贴近法”、“倾听疏导法”等九种矛盾化解方法和“同步说理”、“文书说理”等七种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了车某上访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信访案件,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同时,他们亦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方面,他们还出台了《检察建议工作管理办法》,对检察建议实行分级管理,推动和规范检察建议的使用,仅去年一年就发送检察建议80份;另一方面,探索建立行业检察联络室,先后与中煤集团、市烟草专卖局等7家单位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有效解决了分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平台不多的问题。
她说,第二分院积极开展检务公开、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建立宣传部门和业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及舆情引导机制,在办理“央视大火案”、“故宫盗窃案”等案件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准确回应社会关注,最大限度公开案件办理过程,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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