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根本方法
——“王胜俊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解读
2012-06-19 09:04:5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者按 6月18日,全国大法官研讨班在天津隆重开幕,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重要讲话。王胜俊院长的讲话,全面总结了人民法院近年来文化建设的成就和经验,透彻分析了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阐述了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涵,明确提出了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根本方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献。为帮助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务实的作风,努力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本报特对王胜俊院长重要讲话中有关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根本方法等内容进行全面解读。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法院文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什么,这是人民法院和广大干警必须深入研究和进一步明确的重要问题。王胜俊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文化建设应当重点把握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保障文化发展

  王胜俊强调,立足审判职能,加强执法办案,促进文化改革发展,是人民法院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法院必须坚持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国家文化发展目标和战略,切实找准法院工作服务文化建设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入点,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加强宏观调研和工作指导。认真研究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适时出台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审理相关案件,并及时就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司法建议,确保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建设的各项部署顺利推进。要保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妥善审理涉及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案件,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妥善审理文化企业改制、破产、兼并重组等案件,支持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保障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要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服务文化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妥善审理文化领域中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加强对优秀文化资源、文化创新成果和新型文化业态的保护,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推动提升文化竞争力。要促进形成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积极参与中央部署的扫黄打非、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活动,依法惩处文化产业领域中各种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依法惩处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有害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培育文明理性的网络环境;监督和支持文化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文化管理秩序。

  凝聚法院队伍

  王胜俊强调,文化最重要的作用就是教育人、感化人,凝聚人的精神,陶冶人的情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必须突出精神文化这个核心,努力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以正确的舆论引导干警、以高尚的精神塑造干警、以优秀的作品鼓舞干警。要提升政治修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以深入开展“两项活动”为载体,着力强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广大干警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要坚定法治信仰。引导干警深刻理解、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把宪法和法律作为最高准则,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守公正底线,敢于排除一切干扰,秉公执法,公正办案,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这既是法官的政治责任,也是法官的人格体现。要培育职业尊荣。坚持从优待警,强化职业保障,千方百计为干警解决实际问题,消除后顾之忧,着力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的归属感和司法职业尊荣感。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强化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干警树立积极心态,排解负面情绪,激发工作热情,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要坚持高尚品行。牢记“八荣八耻”,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讲原则、尽忠孝、知礼义、明廉耻的人。各级法院要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干警自觉恪守司法公正,坚持司法文明。特别是要大力弘扬廉政文化,充分运用领导讲廉、制度保廉、家属助廉等方式,引导法官强化廉政自觉,恪守廉政准则,坚守廉政防线。要营造学习氛围。深化学习型法院建设,广泛开展读书活动,为干警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更好的学习条件,引导干警自觉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和不懈追求,不断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要繁荣文化阵地。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场所建设,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建立法院文化作品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一线、深入人民群众、深入司法实践,努力创作更多深受群众喜爱、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法院文化作品;充分发挥法院自有媒体和文化出版单位的作用,打造优秀的文化展示平台,促进相互交流,实现共同提高;深入开展“文化下基层”活动,适时组织宣讲团、报告团、“文化小分队”等到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巡讲巡演,使广大干警共享精神财富、共筑精神家园。

  弘扬法治精神

  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用它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要大力弘扬崇尚法治的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等作用,通过打击犯罪、保护人权,厘清责任、明辨是非,化解矛盾、定分止争,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利,主动履行义务,使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井然有序。要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精神。诚实守信是社会文明的“度量衡”,也是我国现行法律的一个重要原则。人民法院要依法审理各类买卖、借贷、担保等纠纷,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加大反虚假诉讼和反规避执行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完善社会征信体系,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要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我国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对社会公众的法律观念、法治意识具有根深蒂固的影响。人民法院要注重通过调解、裁判等诉讼活动,大力弘扬明礼、尚德、仁爱、孝悌、和谐等优秀传统文化,做到每办理一起案件,不仅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救济、矛盾得到化解、关系得到修复,还要努力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知荣辱、明善恶、重品行,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加强执法办案的同时,着眼于促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眼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深化审判理论研究,积极开展与其他政法机关、法律院校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公正、民主、人权等精神内涵,努力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提升司法公信

  王胜俊强调,司法公信力的提升,与法院文化密切相关。人民法院要通过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司法实践之中,融入到干警日常工作生活之中,体现到法院各项管理之中,使之转化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追求,从而实现确保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要把法院文化渗透到广大干警的言谈举止中。引导广大干警自觉培育司法良知,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行为,坚持廉洁自律,坚决抵制封建文化、庸俗文化和资本主义腐朽文化的侵蚀,在会见当事人、主持庭审、信访接待以及业外活动等各种场合,都要让群众感受到法官公道正派、正直善良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要把法院文化渗透到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中。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审判本身就是法院文化,执法办案的过程就是创造和传播法院文化的过程。在每一起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都要体现司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体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使当事人感受到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严格司法、不偏不倚、严谨细致的职业精神和司法作风。要把法院文化渗透到人民法院基本建设中。提升法院基础设施和物质装备建设的文化内涵,使立案信访窗口、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等审判、办公场所增添更多文化元素,让法官时时处处都能受到法院文化的熏陶,让当事人在耳濡目染中增进对法院工作的认知和认同。要把法院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创新法院文化传播方式,加强法院与社会、法官与群众的互动,总结推广“法院文化进社区”等做法,探索法院文化走向社会的方法和路径,打造法院文化宣传平台,增强法院文化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引导人们依法表达诉求、理性对待司法,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根本方法

  统筹兼顾是实现法院文化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王胜俊指出,各级法院必须妥善解决文化建设理论与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正确处理好法院文化建设中的六个重大关系。

  正确处理服务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加强法院自身文化建设的关系

  王胜俊强调,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与加强法院自身文化建设,势如“一体两翼”,共同构成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格局。要提升法院文化建设成效,必须将这两个方面有机结合、共同推进。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对法院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抓好法院自身的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态文化建设,完善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论体系和长效机制,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另一方面,要准确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司法需求,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相关案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法院文化建设的关系

  王胜俊强调,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开展工作。法院文化建设不是抽象的、孤立的,它和审判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一方面,要树立法院文化建设为执法办案服务、为广大法官服务、为群众和当事人服务的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文化建设更好地融入执法办案中,把促进执法办案作为检验文化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另一方面,要以执法办案实践来丰富、深化、升华法院文化内涵,凝聚法院精神,使法院文化的发展更加符合形势任务要求,更加符合法院工作实际,更加符合法官的精神需求和工作需要。

  正确处理领导推动与干警参与的关系

  王胜俊强调,法院和法官是创造法院文化的主体,推进法院文化建设,既离不开有力的组织领导,更离不开广大干警的积极参与。一方面,各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法院文化建设有规划、有落实、有发展、有后劲。各级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站在法院工作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的需要来认识和谋划法院文化建设,不能以个人的兴趣爱好设定法院文化建设的方向和路径。另一方面,法官需要法院文化,法院文化更需要法官参与。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和创造性,充分考虑法官的工作生活实际,充分了解法官的想法和意愿,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强文化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满足法官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增进法官对文化建设的认同,进而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群策群力的文化建设局面,使每个法官都成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参与者、推动者、受益者。

  正确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王胜俊强调,人类生活的丰富性决定了文化的多样性。各地法院所处地域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风俗习惯不同,法院文化自然会有所差异。但也要看到,法官执行相同的法律,履行相同的工作职能,遵守相同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应当具有相同的法院文化要素。因此,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必须兼顾共性与个性。一方面,要坚持法院文化的共性,通过完善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制度规定、出台法院文化建设规划、加强集中教育培训等措施,使各级法院文化建设在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任务目标等方面保持基本统一。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各级法院的层级特点、地域特色和人文特征,在文化建设的具体方式、工作方法和表现形式上鼓励大家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使法院文化建设呈现百舸争流、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

  正确处理对内与对外的关系

  王胜俊强调,法院文化的渊源既包括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司法实践,也包括社会对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认知和评价。各级法院应当防止“关起门来搞文化建设”的做法,既要做到内外相联,又要做到内外有别。面向法官,应当突出审判特色,以利于法官树立社会主义司法理念,提高查明事实、采信证据、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向当事人,应当突出反映与人为善、诚实守信、礼让宽容、勇于担当等传统美德,以利于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实现案结事了。面向社会,应当突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突出中外法制差异等内容,以利于社会公众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认识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从而自觉依法办事,尊重司法裁判。

  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王胜俊强调,文化是创造性的精神劳动。推进文化建设,继承是基础,创新是关键,是文化发展的生机所系、活力所在。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必须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使法院文化建设植根于时代土壤,植根于我国国情,植根于司法实践,不断创新发展。一方面,要加大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的挖掘力度,从过去简单地张贴格言警句、举办书画展览、摆放主题雕塑等做法,转变为对优秀法律文化资源的广整合、精提炼、深加工,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辩证取舍、择善而从。另一方面,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根据形势任务发展,积极进行法院文化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努力提升法院文化品位和层次,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贡献更多的精神财富。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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