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丹江口王朝军涉黑团伙案在茅箭区法院开审
检方指控:35名被告人涉嫌7项罪名
2012-05-17 09:11: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陈双
- 35名被告人被押解至茅箭区人民法院等候庭审
- 丹江口王朝军涉黑团伙受审
5月16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丹江口市男子王朝军涉黑团伙案,35名被告人被押上法庭受审。检方指控:35名被告人共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7项罪名。据悉,这是十堰市基层法院中审判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涉黑案件。庭审为期2天,法院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戒备森严
上午7时许,由数十名法警、特警、公安民警等执行被告人的押解任务,依次将35名被告人押解至茅箭区人民法院等候庭审。旁听人员持身份证,每名被告人可由一名亲属参加旁听,在经过法庭大门几道严格的安检后方可进入旁听席就座。8时30分,审判人员宣布庭审纪律,要求旁听人员不得在庭审现场随意走动,不得接打电话,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言和录音录像。
现场有法警、特警及公安民警值守。据悉,为做好此次庭审的安保工作,从十堰市中院及城区基层法院抽调的法警执行警戒任务。共有140多名法警、特警、公安民警参与警戒任务。
35名被告人被依次押解进入法庭,且在被告席就座后,审判人员开始依次核实被告人的身份情况。接着由检察人员宣读起诉书,庭审开始。
“黑老大”被送绰号“王市长”
被告人王朝军,绰号“王市长”,今年38岁。被告人刘荣丹,绰号“小流氓”,今年41岁,二人均为丹江口市人。据检方指控,两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另16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5名被告人大部分为丹江口市人。
据检方指控,1995年前后,王朝军在丹江口城区各建筑工地揽活,租住在丹江口市米厂家属院,与居住在该家属院的刘荣丹相识。其间,王朝军因与他人发生口角,被人持刀围砍,刘荣丹闻讯赶到现场替其解围,王、刘二人的关系因此密切。
1997年,刘荣丹的大哥在丹江口城区一建筑工地揽活时与他人发生矛盾,遭人持刀围砍,在场的王朝军上前帮忙解围时被人砍伤。此后,刘荣丹与王朝军的关系也因此更加密切,同时也使王、刘二人产生了要想在社会上混,必须要有自己势力的想法。
1997年至1998年,王朝军与其前妻刘某在丹江口市车站路同庆市场经营发廊期间,王朝军以此为据点,采取提供吃、住等方式,先后将社会闲散人员伍宗国、周海峰(另案处理)、李霞、王连武(另案处理)、李仁军等人笼络在其身边,并因此逐渐在同庆市场一带小有名气,人送外号“王市长”,意指其为同庆市场一带的老大。
1996年,刘荣丹因伤害他人,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王朝军将刘荣丹带至老河口市其姐夫家藏匿。1999年初,刘荣丹回到丹江口城区,采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社会无业人员谢集甫、杨君、王公主、张克中、张吉新等人笼络在身边。
2000年,为逞强斗狠,打击对手,王朝军、刘荣丹为首,召集、指使各自手下,在丹江口城区联手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很快在丹江口城区打出了名气。后由于司法机关的依法打击,该团伙部分骨干成员或被依法处理或外逃他乡。
涉黑团伙有严密组织和规矩
为扩充团伙实力,2008年至2009年,王朝军、刘荣丹手下骨干成员谢集甫、杨君、王公主、伍宗国以及王朝军本人,又以发红包、给“零花钱”以及提供吃住等方式,先后分别将社会无业人员李虎、程燕勇、宦志兵、李双双、陆丹阳、蔡广辉、高天煜、周泽、刘智飞、张辉等人网罗为各自手下。从而逐步形成了以王朝军、刘荣丹为组织领导者,以谢集甫、杨君、王公主、伍宗国、王连武、李霞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周海峰、张克中、李虎、程燕勇、宦志兵、李双双、陆丹阳、蔡广辉、高天煜、周泽、刘智飞等人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在形成、发展和壮大过程中,还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如:统一食宿、统一购买和保管凶器,不准吸毒,团伙成员之间必须逐级服从当“哥”的领导等。若有反叛者,王朝军则坚决予以打击。
2008年底,原团伙骨干成员王某(另案处理)欲与他人合伙在丹江口市凉水河镇北沟村开采大理石矿,王朝军见有利可图,也欲插手,并让王某退出,遭到拒绝。王朝军便亲自指使另一骨干成员王连武花费数万元雇凶,于大庭广众之下将王某全身多处砍伤。后骨干成员杨君、谢集甫、伍宗国、王公主,手下成员周泽、李虎、宦志兵、李双双、刘智飞、陆丹阳、高天煜等20余人,又纠集一起,将王某手下成员田某、潘某砍伤。
为组织作出贡献者,予以经济补偿
为了供养组织成员,2009年冬天,骨干成员杨君将自己长期在丹江口市凉水河镇王河村收购花栎树杆(俗称木耳杆子)的生意,交给组织成员张辉、李双双、宦志兵、李虎等人经营。为了交通方便,王朝军、谢集甫、杨君又共同出资1万余元购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交给张辉、李双双、宦志兵、李虎等人,用于收购花栎树杆时使用。宦志兵、李双双、李虎、张辉等人通过收购贩卖花栎树杆每人获利4000余元。
同时,对于为组织作出贡献者,则予以经济补偿。组织成员李霞2000年因参与砍伤刘某一案,将主要责任独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而共同作案的其他组织成员未受法律追究。2007年底李霞刑满释放时,王朝军、刘荣丹亲自率领骨干成员谢集甫、杨君、伍宗国等人前往襄北农场接其出狱,摆酒接风,并每人出资5000元供李霞生活之用,后王朝军又向其提供20万元用于在赌场放码获利。
涉黑团伙致多人受伤财产受损
以王朝军、刘荣丹为首的涉黑组织,为了组织的利益,在丹江口城区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数年来共致2人重伤、9人轻伤,2人轻微伤,3辆汽车被砸损。
2008年11月10日下午,骨干成员谢集甫手下成员李虎、程燕勇因生活琐事与另一帮派成员程某、李某等人发生口角,李虎按组织惯例向其“大哥”报告并征得同意后,立即召集组织成员20余人聚集后,持刀赶赴双方约定斗殴地点,乱刀将程某、李某的“大哥”陈某等3人砍成轻伤,砸损轿车3辆。
非法开矿敛财百余万
为了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团伙还组织采取开设赌场、非法开采矿山等手段大肆敛财。2007年7月至2008年2月,王朝军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刘荣丹等组织成员,擅自在丹江口市石鼓镇西河口村一组非法开采钒矿,非法敛财100余万元。
据检方指控,2007年7月,王朝军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和机械设备,擅自在丹江口市石鼓镇玉皇顶五组(原石鼓镇西河口村一组)的山林及农田采挖钒矿,并安排车辆将采挖出的钒土运往丹江口城区。同时,王朝军与刘荣丹协商,由刘荣丹负责在丹江口城区给钒土过磅、记账后运往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然后统一装货运往外地销售。
2007年8月10日,丹江口市国土资源局对王朝军采挖钒土的工地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王朝军拒不停止继续开采钒土。同年10月18日,丹江口市政府在该市发出通告,责令所有非法采矿者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行为。王朝军仍拒不停止继续开采钒土。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鉴定,至2008年2月下旬,王朝军等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数额为96.6万元。
非法垄断龙须草市场
1995年,丹江口市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鼓励农民在荒山上大力种植龙须草,并配套建造丹江口市造纸厂,专门收购龙须草作为造纸原料。
1998年,由于多种原因,丹江口市造纸厂倒闭,当地部分农民为谋生路,遂将从当地种植户手中收购的龙须草贩卖至外地造纸厂。
1999年,王朝军的姐夫开始在丹江口市江北石鼓镇柳林村、凉水河镇北沟村一带收购龙须草。为了帮助王朝军的姐夫开辟市场,王朝军、刘荣丹或安排或亲自带领手下成员,随其姐夫到龙须草主产区,以劝说、威胁等方式逼迫当地龙须草的农户和收购龙须草的商贩将草卖给王朝军的姐夫,使王朝军的姐夫逐步在当地龙须草收购市场站稳了脚跟。
2000年冬天,为了扩大收购范围,王朝军的姐夫到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计家沟村收购龙须草,与当地草贩王某发生争执。王朝军、刘荣丹闻讯,立即纠集手下成员十余人持刀赶往现场,逼迫王某给王朝军的姐夫赔款道歉,此事在当地造成较大影响,对当地草贩形成了心理强制。此后,王朝军的姐夫在计家沟村收草无人再敢阻拦,王朝军的姐夫借此将其收购龙须草的势力范围扩大到计家沟村一带。
2007年,王朝军的姐夫为了进一步扩大收草范围,依靠以王朝军、刘荣丹为首的组织势力“指定”凉水河镇白龙泉村草贩任某、汤某、肖某三人合伙为其收草。2008年1月7日中午,草贩唐某到凉水河镇白龙泉村向当地村民宦某收草时,遭到任某阻拦,唐某遂与任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厮打中唐某头部受伤,唐某电话邀约多人赶到现场,欲报复任某。任某立即将此情况电话告知王朝军的姐夫,王朝军的姐夫闻讯后驾车带领多人前往凉水河镇,途中得知唐某一方人数较多,其姐夫便又电话请求王朝军支援。王朝军随即驾车赶到现场,唐某一方见有王朝军给对方撑腰,遂当场提出和解,后唐某再未到白龙泉村收草,并逐步退出龙须草收购行业转投他行。此事在当地草贩和种植户中反响较大,王朝军的姐夫又借机扩大并巩固了其在凉水河镇白龙泉村一带的收草地盘。
2007年至2010年期间,王朝军手下骨干成员王连武、李霞、张克中、周海峰等人相继采取拦车、威胁、殴打、砸车的方式排挤、打击其他龙须草收购商,从而进一步帮助王朝军的姐夫巩固、控制了凉水河镇白龙泉村、江口村和丹赵路办事处计家沟村一带的龙须草收购市场。
2009年1月21日21时许,凉水河镇白龙泉村草贩宦某某在王朝军的姐夫控制区收购龙须草,欲运往河南境内的造纸厂,王连武、周海峰等人得知后,驾车追赶并邀人在老河口市境内将拉草货车拦住,将司机刘某拉下车逼其下跪,并用木棒将货车挡风玻璃砸碎。
该组织通过采取种种手段和方式,基本控制和垄断丹江口市龙须草收购市场,使王朝军的姐夫最终成为丹江口市最大的龙须草收购商。由于该组织的垄断和控制,致使上述地区龙须草种植户见利薄只得外出打工谋生,部分龙须草收购商被迫改行。
据检方指控,35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9项罪名,法院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戒备森严
上午7时许,由数十名法警、特警、公安民警等执行被告人的押解任务,依次将35名被告人押解至茅箭区人民法院等候庭审。旁听人员持身份证,每名被告人可由一名亲属参加旁听,在经过法庭大门几道严格的安检后方可进入旁听席就座。8时30分,审判人员宣布庭审纪律,要求旁听人员不得在庭审现场随意走动,不得接打电话,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发言和录音录像。
现场有法警、特警及公安民警值守。据悉,为做好此次庭审的安保工作,从十堰市中院及城区基层法院抽调的法警执行警戒任务。共有140多名法警、特警、公安民警参与警戒任务。
35名被告人被依次押解进入法庭,且在被告席就座后,审判人员开始依次核实被告人的身份情况。接着由检察人员宣读起诉书,庭审开始。
“黑老大”被送绰号“王市长”
被告人王朝军,绰号“王市长”,今年38岁。被告人刘荣丹,绰号“小流氓”,今年41岁,二人均为丹江口市人。据检方指控,两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另16名被告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5名被告人大部分为丹江口市人。
据检方指控,1995年前后,王朝军在丹江口城区各建筑工地揽活,租住在丹江口市米厂家属院,与居住在该家属院的刘荣丹相识。其间,王朝军因与他人发生口角,被人持刀围砍,刘荣丹闻讯赶到现场替其解围,王、刘二人的关系因此密切。
1997年,刘荣丹的大哥在丹江口城区一建筑工地揽活时与他人发生矛盾,遭人持刀围砍,在场的王朝军上前帮忙解围时被人砍伤。此后,刘荣丹与王朝军的关系也因此更加密切,同时也使王、刘二人产生了要想在社会上混,必须要有自己势力的想法。
1997年至1998年,王朝军与其前妻刘某在丹江口市车站路同庆市场经营发廊期间,王朝军以此为据点,采取提供吃、住等方式,先后将社会闲散人员伍宗国、周海峰(另案处理)、李霞、王连武(另案处理)、李仁军等人笼络在其身边,并因此逐渐在同庆市场一带小有名气,人送外号“王市长”,意指其为同庆市场一带的老大。
1996年,刘荣丹因伤害他人,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抓捕,王朝军将刘荣丹带至老河口市其姐夫家藏匿。1999年初,刘荣丹回到丹江口城区,采取小恩小惠等方式,将社会无业人员谢集甫、杨君、王公主、张克中、张吉新等人笼络在身边。
2000年,为逞强斗狠,打击对手,王朝军、刘荣丹为首,召集、指使各自手下,在丹江口城区联手实施一系列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很快在丹江口城区打出了名气。后由于司法机关的依法打击,该团伙部分骨干成员或被依法处理或外逃他乡。
涉黑团伙有严密组织和规矩
为扩充团伙实力,2008年至2009年,王朝军、刘荣丹手下骨干成员谢集甫、杨君、王公主、伍宗国以及王朝军本人,又以发红包、给“零花钱”以及提供吃住等方式,先后分别将社会无业人员李虎、程燕勇、宦志兵、李双双、陆丹阳、蔡广辉、高天煜、周泽、刘智飞、张辉等人网罗为各自手下。从而逐步形成了以王朝军、刘荣丹为组织领导者,以谢集甫、杨君、王公主、伍宗国、王连武、李霞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周海峰、张克中、李虎、程燕勇、宦志兵、李双双、陆丹阳、蔡广辉、高天煜、周泽、刘智飞等人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在形成、发展和壮大过程中,还形成了一套约定俗成的规矩,如:统一食宿、统一购买和保管凶器,不准吸毒,团伙成员之间必须逐级服从当“哥”的领导等。若有反叛者,王朝军则坚决予以打击。
2008年底,原团伙骨干成员王某(另案处理)欲与他人合伙在丹江口市凉水河镇北沟村开采大理石矿,王朝军见有利可图,也欲插手,并让王某退出,遭到拒绝。王朝军便亲自指使另一骨干成员王连武花费数万元雇凶,于大庭广众之下将王某全身多处砍伤。后骨干成员杨君、谢集甫、伍宗国、王公主,手下成员周泽、李虎、宦志兵、李双双、刘智飞、陆丹阳、高天煜等20余人,又纠集一起,将王某手下成员田某、潘某砍伤。
为组织作出贡献者,予以经济补偿
为了供养组织成员,2009年冬天,骨干成员杨君将自己长期在丹江口市凉水河镇王河村收购花栎树杆(俗称木耳杆子)的生意,交给组织成员张辉、李双双、宦志兵、李虎等人经营。为了交通方便,王朝军、谢集甫、杨君又共同出资1万余元购买了一辆二手桑塔纳轿车,交给张辉、李双双、宦志兵、李虎等人,用于收购花栎树杆时使用。宦志兵、李双双、李虎、张辉等人通过收购贩卖花栎树杆每人获利4000余元。
同时,对于为组织作出贡献者,则予以经济补偿。组织成员李霞2000年因参与砍伤刘某一案,将主要责任独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而共同作案的其他组织成员未受法律追究。2007年底李霞刑满释放时,王朝军、刘荣丹亲自率领骨干成员谢集甫、杨君、伍宗国等人前往襄北农场接其出狱,摆酒接风,并每人出资5000元供李霞生活之用,后王朝军又向其提供20万元用于在赌场放码获利。
涉黑团伙致多人受伤财产受损
以王朝军、刘荣丹为首的涉黑组织,为了组织的利益,在丹江口城区有组织地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数年来共致2人重伤、9人轻伤,2人轻微伤,3辆汽车被砸损。
2008年11月10日下午,骨干成员谢集甫手下成员李虎、程燕勇因生活琐事与另一帮派成员程某、李某等人发生口角,李虎按组织惯例向其“大哥”报告并征得同意后,立即召集组织成员20余人聚集后,持刀赶赴双方约定斗殴地点,乱刀将程某、李某的“大哥”陈某等3人砍成轻伤,砸损轿车3辆。
非法开矿敛财百余万
为了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该团伙还组织采取开设赌场、非法开采矿山等手段大肆敛财。2007年7月至2008年2月,王朝军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刘荣丹等组织成员,擅自在丹江口市石鼓镇西河口村一组非法开采钒矿,非法敛财100余万元。
据检方指控,2007年7月,王朝军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和机械设备,擅自在丹江口市石鼓镇玉皇顶五组(原石鼓镇西河口村一组)的山林及农田采挖钒矿,并安排车辆将采挖出的钒土运往丹江口城区。同时,王朝军与刘荣丹协商,由刘荣丹负责在丹江口城区给钒土过磅、记账后运往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然后统一装货运往外地销售。
2007年8月10日,丹江口市国土资源局对王朝军采挖钒土的工地下达《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王朝军拒不停止继续开采钒土。同年10月18日,丹江口市政府在该市发出通告,责令所有非法采矿者立即停止违法开采的行为。王朝军仍拒不停止继续开采钒土。经湖北省国土资源厅鉴定,至2008年2月下旬,王朝军等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数额为96.6万元。
非法垄断龙须草市场
1995年,丹江口市政府为了发展地方经济,鼓励农民在荒山上大力种植龙须草,并配套建造丹江口市造纸厂,专门收购龙须草作为造纸原料。
1998年,由于多种原因,丹江口市造纸厂倒闭,当地部分农民为谋生路,遂将从当地种植户手中收购的龙须草贩卖至外地造纸厂。
1999年,王朝军的姐夫开始在丹江口市江北石鼓镇柳林村、凉水河镇北沟村一带收购龙须草。为了帮助王朝军的姐夫开辟市场,王朝军、刘荣丹或安排或亲自带领手下成员,随其姐夫到龙须草主产区,以劝说、威胁等方式逼迫当地龙须草的农户和收购龙须草的商贩将草卖给王朝军的姐夫,使王朝军的姐夫逐步在当地龙须草收购市场站稳了脚跟。
2000年冬天,为了扩大收购范围,王朝军的姐夫到丹江口市丹赵路办事处计家沟村收购龙须草,与当地草贩王某发生争执。王朝军、刘荣丹闻讯,立即纠集手下成员十余人持刀赶往现场,逼迫王某给王朝军的姐夫赔款道歉,此事在当地造成较大影响,对当地草贩形成了心理强制。此后,王朝军的姐夫在计家沟村收草无人再敢阻拦,王朝军的姐夫借此将其收购龙须草的势力范围扩大到计家沟村一带。
2007年,王朝军的姐夫为了进一步扩大收草范围,依靠以王朝军、刘荣丹为首的组织势力“指定”凉水河镇白龙泉村草贩任某、汤某、肖某三人合伙为其收草。2008年1月7日中午,草贩唐某到凉水河镇白龙泉村向当地村民宦某收草时,遭到任某阻拦,唐某遂与任某发生口角并厮打。厮打中唐某头部受伤,唐某电话邀约多人赶到现场,欲报复任某。任某立即将此情况电话告知王朝军的姐夫,王朝军的姐夫闻讯后驾车带领多人前往凉水河镇,途中得知唐某一方人数较多,其姐夫便又电话请求王朝军支援。王朝军随即驾车赶到现场,唐某一方见有王朝军给对方撑腰,遂当场提出和解,后唐某再未到白龙泉村收草,并逐步退出龙须草收购行业转投他行。此事在当地草贩和种植户中反响较大,王朝军的姐夫又借机扩大并巩固了其在凉水河镇白龙泉村一带的收草地盘。
2007年至2010年期间,王朝军手下骨干成员王连武、李霞、张克中、周海峰等人相继采取拦车、威胁、殴打、砸车的方式排挤、打击其他龙须草收购商,从而进一步帮助王朝军的姐夫巩固、控制了凉水河镇白龙泉村、江口村和丹赵路办事处计家沟村一带的龙须草收购市场。
2009年1月21日21时许,凉水河镇白龙泉村草贩宦某某在王朝军的姐夫控制区收购龙须草,欲运往河南境内的造纸厂,王连武、周海峰等人得知后,驾车追赶并邀人在老河口市境内将拉草货车拦住,将司机刘某拉下车逼其下跪,并用木棒将货车挡风玻璃砸碎。
该组织通过采取种种手段和方式,基本控制和垄断丹江口市龙须草收购市场,使王朝军的姐夫最终成为丹江口市最大的龙须草收购商。由于该组织的垄断和控制,致使上述地区龙须草种植户见利薄只得外出打工谋生,部分龙须草收购商被迫改行。
据检方指控,35名被告人分别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9项罪名,法院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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