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姐妹打工无果扒窃 认罪悔罪态度好获缓刑
2012-05-14 13:51:2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双清频道 | 作者:彭宏发 贺力平
  一对聋哑姐妹南下广东打工未果,两手空空返回自觉对不起父母,中途下车碰运气,求职无望学偷扒。5月14日,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茉、王莉(均为化名)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8000元。

  被告人王茉、王莉系湖北省监利县某乡镇未婚农村女青年,二人是一对亲生姐妹,皆为聋哑残疾人。2011年4月初,两姐妹经父母同意,结伴南下广东湛江投靠亲友,希望寻求到一份谋生赚钱的工作。但半年过去了,也只能帮亲戚家做做家务,工作之事毫无着落。

  2011年10月22日,迫于无奈,两姐妹决定返乡回家。火车途经邵阳市时,姐妹俩自觉两手空空回家对不起父母,于是决定下车邵阳。在邵阳市求职数日,也均遭婉拒,眼见手头不多的一点钱连吃饭都成问题了,姐姐王茉提议由妹妹作掩护,自己实施扒窃,以此弄些钱再体面回家过年,得到王莉赞同。当月29日傍晚,正值下班高峰期,王茉、王莉两姐妹利用公交车乘客拥挤,由王莉掩护,王茉实施扒窃,二人在一公交车上成功偷盗乘客马某装有人民币4850元的钱包一个。次日早上7时半许,王茉、王莉俩利用此时处于上班高峰,公交车上人多,二人以相同的手段,在另一公交车上联手扒窃乘客刘某装有人民币1600元的钱夹一个。在姐妹俩庆幸两度顺利得手的喜悦之中时,公安干警突降其租住房,一副副冰冷的手铐将姐妹铐上,原来公交车上的视频监控将她俩的犯罪行为录了个清清楚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茉、王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茉、王莉均属又聋又哑人员,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退还了赃款,且无前科,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遂依法对其作出上述缓刑判决。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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