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不顾通行效率 高速路节假日“趴窝”该谁负责
2012-05-06 09:11:26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 作者:罗兰
  “五一”小长假已过,驱车出行的人们仍对在高速路收费站被堵的经历感到不快。停车交费致使高速路拥堵的问题由来已久,不少网民戏称高速公路成了“趴窝”路,社会舆论一致呼吁高速公路能在节假日免费放行。有专家指出,公路姓“钱”不姓“公”,有了还贷借口就百无禁忌,使得公共利益长期让位于地区利益、部门利益、公司利益、私人利益,这一现象长期存在,管理部门难辞其咎,应该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

  收费站成了“拦路虎”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体验:汽车疾驰在高速路上,突然减速慢行,原来还有比较长的距离要到收费站了。只见长龙般的汽车缓慢爬行等待交费。特别在节假日出行高峰期,收费站更成为“拦路虎”,造成很长路段难以高速行驶。

  在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期间,这种情况很普遍。据报道,5月1日上午10时,在山东济南绕城高速公路济南南收费站入口,长长的堵车队伍已经排到了匝道的尾部,足有三四百米。

  “收费站的大量存在导致车辆通行缓慢,影响了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尤其在出行高峰的节假日,这一问题表现得尤其明显”,中投顾问交通行业研究员蔡建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收费所带来的通行效率的降低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速公路的拥堵乱象。

  收费站成了“提款机”

  高速路应以速度为本,因收费站造成拥堵既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也是对公共利益的损害。很长时间以来,社会各界都在呼吁: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取消收费。

  上个月,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冯正霖表示,正认真研究重大节假日收费公路免收通行费的有关问题,将按程序报批后争取尽快实施。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两三个省份开始在春节期间免收高速公路费。

  节假日免收过路费为何难以做到?蔡建明分析说,目前我国的高速公路大部分采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模式建设运营,收取过路费是偿还建设费用的主要方式。节假日属于居民出行高峰时期,上路的汽车数量较平时大幅增加,此时高速公路收取的过路费用也大幅上涨。如果在节假日免费,等于是断了地方政府以及相关企业的财路,损害了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因此必然会遭到来自内部的反对。

  山东省监察厅副厅长孙继业指出,“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但“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可放宽至25年,于是不少“政府还贷公路”摇身一变,变“性”为“经营性公路”,成为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和“摇钱树”。

  “公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财政修建的公路,这种公路应免收过路费,因为用的是纳税人的钱。另一种是私人企业建的,有投资回报问题,这种公路应该收费”。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川教授对本报记者说,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修建的,公路的所有权都属于全民,因此,私人修建的公路收费标准应低于“投资+回报+利润”的模式,公共产权要在过路费中有体现,不应完全按纯商品定价。

  刘小川认为,为解决拥堵问题而提出节假日免费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拥堵会损害公共利益。但要求私人企业修建的公路在节假日全免费是不公平的,应该要求他们在拥堵时免费放行。

  超期收费问题更加严重

  对收费站造成堵车从而影响高速路速度的问题,国家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收费道口的数量,应当符合车辆快速通过的需要,不得造成车辆堵塞。第五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道口数量不符合车辆快速通过需要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但这一规定在各地并未很好地落实和执行。

  “其实很简单,可以在各个收费站由政府派人去划条线,只要堵到那条线就停止收费,也可以采用高科技,用红外线检测,碰到线就报警”,刘小川指出,这样简单的事情没人做,主要是因为政府监管不力,政府可以委托第三方来监督。

  专家认为,要将节假日免收公路费或拥堵时免费的政策在全国落实,需要有国家层面的强制性公共政策,否则难以形成可以预期的制度常态。

  蔡建明则表示,实际上,超期收费问题更加严重。关于高速公路收费,最重要的一点在于收回投资成本后立即停止收费。举例而言,一条高速公路投资成本40亿元,20年收回成本。如果在节假日免费,则收费时间可能增加为25年。总体而言,民众的福利并未因此而提高。因此,推进节假日免费能够实施最好,不能实施影响也不大,关于这个问题,最重要的一点在于20年收回成本后必须停止收费,还路于民。目前国内大量存在的现象是公路投资已经收回,但是继续收费。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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