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法院系统公开选调法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名额
全国法院系统在职法官5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公务员和法官身份。
5、群众工作能力强,审判实务经验丰富,至少有两年以上审判工作经历。
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党纪、政纪、刑事处分等记录,历年公务员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选调人员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9日至2012年4月28日。
2、报名方法:通过中国法院网、江苏法院网、江宁人才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持相关材料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或通过网上(jnfygh@163.com)报名(网上提交的照片须为jpg格式,100kb以下)。网上报名的,须在笔试前一天携带相关原始证件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查验。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等);
(2)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复印件;
(3)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的调研文章复印件;
(4)所在单位出具的审判经历证明;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着春秋制服、制式领带、佩小徽章)。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网上报名的,先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于笔试前一天持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进行复审。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于笔试前一天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是与岗位相关的知识,不指定用书;面试内容以综合能力测试为主。
(四)考察
由法院和纪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组成的联合考察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在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或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名额产生空缺的,从列入被考察对象的其他人员中递补。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空缺,从列入被考察对象的其他人员中递补。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在网上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四、纪律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方式: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11100
咨询电话:025-83523891、83523868
报名电子信箱:jnfygh@163.com
附:1、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情况简介;
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组织部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江宁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