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活力四射
2012-03-31 08:57:2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会场。经过多年实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蓬勃发展。陈建力 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3月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从立法、监督等方面展示了过去一年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对未来一年的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向人们呈现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走过半个多世纪光辉历程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实践中的蓬勃发展之势。
■立良法
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2011年3月,吴邦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以此为新起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修改刑事诉讼法、职业病防治法、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2011年共审议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其中14件获得通过。一回回研究论证、一遍遍专家座谈、一次次征求意见,公众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参与国家立法。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军人保险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吴邦国强调,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更加注重修改完善法律与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对此,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发言人李肇星表示,新的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的法律。
■实监督
紧扣大局贴近民生
作为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形式之一,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问钱”“问房”“问教”三次专题询问,进一步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推动了群众所关心问题的妥善解决。
李肇星在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专题询问安排时说,今年将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农田水利建设、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他表示,专题询问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的监督方式,今后还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加强。
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听取“两高”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廉洁执法……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无不体现出对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也与百姓的关切有效契合。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甘道明评价说,紧紧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这些都有利于紧扣大局、贴近民生、取得实效,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采民意
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489件,大会主席团已将其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要求将审议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印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同时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作出反馈。大会期间代表们提出的数千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将统一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从中遴选今年重点办理的建议。
民众有所呼,人大有所应——人大代表汇集民意后提出议案建议,督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解决落实相关问题,这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
去年上半年启动的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按照“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原则开展的首次人大代表选举,涉及数亿选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将这一原则落实到了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中,这意味着“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将全面实现,是我国民主政治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根据这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将于2013年1月选出。决定还提出,代表结构要实现“两升一降”,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有关专家认为,这样的做法符合修改后的选举法的规定,也更加体现了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要求。(据新华社)
■立良法
不断完善法律体系
2011年3月,吴邦国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以此为新起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修改刑事诉讼法、职业病防治法、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2011年共审议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其中14件获得通过。一回回研究论证、一遍遍专家座谈、一次次征求意见,公众通过民主程序广泛参与国家立法。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精神卫生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军人保险法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等。吴邦国强调,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要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深入论证立法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更加注重修改完善法律与加强监督工作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对此,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发言人李肇星表示,新的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的法律。
■实监督
紧扣大局贴近民生
作为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形式之一,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问钱”“问房”“问教”三次专题询问,进一步提高了人大监督工作的实效,推动了群众所关心问题的妥善解决。
李肇星在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专题询问安排时说,今年将就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农田水利建设、饮用水安全等问题开展专题询问。他表示,专题询问已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的监督方式,今后还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加强。
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听取“两高”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公正廉洁执法……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无不体现出对中央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也与百姓的关切有效契合。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甘道明评价说,紧紧围绕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这些都有利于紧扣大局、贴近民生、取得实效,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采民意
督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议案489件,大会主席团已将其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并要求将审议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印发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同时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作出反馈。大会期间代表们提出的数千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将统一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从中遴选今年重点办理的建议。
民众有所呼,人大有所应——人大代表汇集民意后提出议案建议,督促“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解决落实相关问题,这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重要形式和途径,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持续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
去年上半年启动的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按照“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原则开展的首次人大代表选举,涉及数亿选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将这一原则落实到了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中,这意味着“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将全面实现,是我国民主政治向前迈进的一大步。
根据这一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将于2013年1月选出。决定还提出,代表结构要实现“两升一降”,即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
有关专家认为,这样的做法符合修改后的选举法的规定,也更加体现了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要求。(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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