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剖析司法公正的五个“切口”
2012-03-17 11:21:07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常志鹏 程子龙 赵文君
  在刚刚结束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面,司法工作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代表们热议司法公正的五大关注点。

  关注一:司法公正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郑功成代表说,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石。司法不公则会无限扩大社会不公。

  郑功成说,要建设法治国家首先要建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依法办案的法官与检察官队伍,让公正司法成为每个法官与检察官的终身信仰,成为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道德。

  郑功成建议,除了强化法官与检察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外,尤其应当强化信仰教育,并作为考核评价法官检察官职业素养的核心指标。

  关注二:独立办案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章百家说,实现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要进一步落实宪法规定的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规定。老百姓认为司法机关不能独立办案,对司法形象影响很大。要落实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仅要靠法院自己的努力,增强自身的抗干扰能力,同时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党政领导更要尊重、支持司法机关独立办案。

  “网络对司法公正也开始产生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蓝天立代表提出一个新问题,“从一些现实案例来看,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已经形成了压力,网络舆论往往讲情、讲理但不讲法。”

  “不能简单地看网络舆论,要看这种舆论是否代表了真正的民情民意。”

  “甚至有人雇佣网络水军造谣中伤,这样的舆论如果左右法律判决,就会失去公正。”代表们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连续发表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殿龙代表深有感慨地说:“有位法官告诉我,他在判决前只看案情和法律条文,不敢看网络,生怕影响了自己的判断。”

  “实现网络实名制,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广西大学教授王爱勤代表说。

  “但如果不当的舆论影响到社会稳定,谁又来负这个责任?要制定法律来遏制。”广西河池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吴家权代表说。

  关注三:执行难

  “老百姓现在最怕的是什么?生病住院、惹官司。”3月12日,全国人大广西代表团的一场小组会审议“两高”工作报告,刘庆宁代表的一句“实在话”打开了代表们的话匣子。

  “现在更怕的是打赢了官司却执行不下去。”

  “执行难,长期以来是困扰司法公正的问题,不能让当事人赢了官司破了财。”

  纷纷议论中,广西桂林市环卫管理处司机廖如恩代表大胆提出设想:“执行过程能否不放在法院?让公安、检察院等部门交叉进行,让法院只管安心判案。”

  “我赞同你的意见,法院不能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罗殿龙代表的发言毫不避讳。

  郑功成说,目前一些民事案件执行不尽如人意,既影响了社会安定,也损害了司法公正。有些不执行甚至就是人为干扰造成的。要知道,法院判决的结果虽然是公正的,但不执行或者无法执行的结果也是司法不公。

  关注四:错案追究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澳利达医药集团董事长周有财说,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的错案。错误的裁判既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损害司法的权威。错案责任追究工作面临一定的困难,实际效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起草修订有关规定。

  广西灵山县委书记潘雪红代表点点头,“但凡不服的群众,总归有一些委屈。现在群众的维权意识高涨,所以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

  关注五:选择性执法

  章百家提出,目前,选择性执法现象较多,不是每一件违法行为都能得到查处。对法院来说较经常出现的是对案件的选择性受理。有些难办的案子因种种原因,法院不愿受理,这种现象应该改变。

 (据新华社)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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