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明远:五个方面成效显著
2012-03-13 08:41: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飞 翟荣生
  “我感到法院工作报告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思路清,二是文风实,三是结构新。”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梁明远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

  梁明远说,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五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在能动司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台了27个指导性意见,制定了26个司法解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是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最大限度地增加了和谐因素。

  三是在提高审判质效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从报告显示的数据看,除商事案件结案基本持平外,其他各类案件结案数均有较大幅度上升,申诉申请再审案件、提起再审案件大幅下降,案件服判息诉率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不断提升。

  四是在确保公正司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力加强司法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推进了“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规定的贯彻落实,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五是在固本强基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制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加大对边远、民族地区法院支持力度,积极推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力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

  “对于今年工作,报告提出了‘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的总体思路,这是切合实际的。”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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