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空掠过司考路
2012-03-12 10:24: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陶琲
2011年11月18日上午,让每一个司考人揪心的日子。号称“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到今年已经是第十个年头,而我幸运的低空略过司考这条荆棘路。有一句话说“当你还没有经历过司考,你没有发言权;当你经历过司考,你已经哑口无言。”有种感受,只有在司考同行人中才能名状;有种无奈,也只能在司考人间品尝。不管是否通过司考,这过程都是对人生意志的考验,这结果都是对精神的再次升华。
现在有很多东西想说,又不知从何说起,作为一名法本人,通过司考是天经地义的,可为什么四年的法学院教育抵不过社会上培训班的2个月呢?法本人人为何抵不过非法本人的司考通过率呢?我,法本人,未参加培训,终于在司考这条路上找到了原因:
第一、法本人的法律思维过于复杂。由于在大学校园民主、平等思想的四溢,法本人对无论是古代先贤还是今日国事都保持质疑的态度,这本是好事。思想就是应该被质疑,然后验证,然后再被质疑,这样才能发展。可是法本人质疑精神过于浓烈,而司法考试只是考试,考察的是已有定论的思想,无需质疑。
第二、法学院定位于培养思想家教授。有人说“有什么样的法学院,就有什么样的法院”;但情况并非如此。法院在如今需要的主打力量是实干家,法学院培养的却是理论家。就好像让我们去做小学数学题,多数情况下我们的复杂高深思想是无法解释给小朋友听懂的。然后就告诉小朋友,1+1=2你只需要记住就行了;然而法学院的教授们,在教课时却是首先把世界各国的同一概念和盘托出,接着把国内各大法学学者理论分析一遍,最后告诉你这一概念的解释没有确切定义,你只需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就好;但司法考试就如同法官判案,要有明确的是与非的结果。
总结几条适合于法本人的司考经验:首先、司考路上不要质疑法条。其次、准备是必要的,但要集中时间攻克重点科目和法本人的弱项。法理学和宪法之类的理论强的应该是强项,而诉讼法类适用却很可能是弱项;民刑永远是重点。最后、做真题是王道,法本人不缺记忆和理论功底,缺的是做题技巧。
相信,我们都一直在不断赶路,我们也一直在不断进步;在此,与司考人共勉。
(作者单位: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现在有很多东西想说,又不知从何说起,作为一名法本人,通过司考是天经地义的,可为什么四年的法学院教育抵不过社会上培训班的2个月呢?法本人人为何抵不过非法本人的司考通过率呢?我,法本人,未参加培训,终于在司考这条路上找到了原因:
第一、法本人的法律思维过于复杂。由于在大学校园民主、平等思想的四溢,法本人对无论是古代先贤还是今日国事都保持质疑的态度,这本是好事。思想就是应该被质疑,然后验证,然后再被质疑,这样才能发展。可是法本人质疑精神过于浓烈,而司法考试只是考试,考察的是已有定论的思想,无需质疑。
第二、法学院定位于培养思想家教授。有人说“有什么样的法学院,就有什么样的法院”;但情况并非如此。法院在如今需要的主打力量是实干家,法学院培养的却是理论家。就好像让我们去做小学数学题,多数情况下我们的复杂高深思想是无法解释给小朋友听懂的。然后就告诉小朋友,1+1=2你只需要记住就行了;然而法学院的教授们,在教课时却是首先把世界各国的同一概念和盘托出,接着把国内各大法学学者理论分析一遍,最后告诉你这一概念的解释没有确切定义,你只需选择自己认为正确的就好;但司法考试就如同法官判案,要有明确的是与非的结果。
总结几条适合于法本人的司考经验:首先、司考路上不要质疑法条。其次、准备是必要的,但要集中时间攻克重点科目和法本人的弱项。法理学和宪法之类的理论强的应该是强项,而诉讼法类适用却很可能是弱项;民刑永远是重点。最后、做真题是王道,法本人不缺记忆和理论功底,缺的是做题技巧。
相信,我们都一直在不断赶路,我们也一直在不断进步;在此,与司考人共勉。
(作者单位:陕西省镇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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