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最高法院报告呈现四大亮点
2012-03-12 10:08: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赵 刚
本报记者 丁力辛 摄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
“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个亮点是,在办案难度增大且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能够依法公正地审理上千万件案件,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
“司法改革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的方向是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目的是努力实现司法公正,让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似乎是一位天生的法律人:在学术上,他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著作等身用来形容他的学术成果并不夸张,而是一个客观事实;在立法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商事立法历程中都少不了他的身影,他先后参与了经济合同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在社会活动中,他拥有一长串头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两会期间,记者就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采访王利明,他手上并没拿报告,却对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如数家珍,逐一指出了四大亮点。从中可见王利明对司法的关注,其中奥妙或许在于其本人的话——“我对法院很有感情”。
亮点一:履行司法职责
——公正审理上千万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审结10515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5%。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220.4万件,同比上升4.4%,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结案标的额1.7万亿元。
“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个亮点是,在办案难度增大且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能够依法公正地审理上千万件案件,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王利明说。
王利明表示,案件数量上升,一方面说明当前中国社会处于矛盾纠纷高发期,另一方面也说明法治意识的深入,人民群众越来越愿意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矛盾纠纷。客观上,这也是司法地位提高的一种表现。
“形势表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严,对司法的期待值越来越高,这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司法机关必须认真应对。”王利明说。
亮点二:化解涉诉信访
——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在我印象中,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二个亮点是,法院系统付出巨大努力,克服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处理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王利明说。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涉诉信访工作是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在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各级法院强化群众观点、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大力推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推进“诉访分离”工作,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据统计,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带案下访、督导检查。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信访79万人(件)次,同比下降25.9%。
“信访数字有大幅的下降,说明法院处理涉诉信访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王利明说。
王利明表示,涉诉信访是一个复杂困难的系统性问题,不是单靠法院一家就能彻底解决的,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该关注和参与这项工作。
他同时呼吁,依法规范信访活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定渠道来表达和解决自己的诉求。
亮点三:推进司法改革
——解决机制性保障性问题
司法改革是王利明关注的第三个问题,用其原话说是“取得了一定进展”。
王利明列举了2011年司法改革的进展,包括量刑规范化改革、小额速裁试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人民法院继续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其中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2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优化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改革都取得实质性进展。
“司法改革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的方向是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目的是努力实现司法公正,让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王利明说。
亮点四:加强执行工作
——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1年各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55.7万件,执结239.4万件,同比分别下降5.5%和4.6%。各级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6.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这组数据引起了王利明的关注和思考,他说:“在过去的一年,我注意到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执行标的到位率的上升表明这些措施取得了成效。”
为了加强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委托执行以及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推行财产申报调查、防止恶意诉讼、限制高消费等24项具体措施。
“特别是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探索建立执行财产调查网络系统、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这几项措施,抓住了阻碍执行的主要因素,如果能继续推进,我相信执行难问题会得到很大缓解。”王利明说。
关于今后的人民法院工作,王利明提出了自己的三个建议:
一是注重调判结合,对调解案件进行分类指导。王利明说:“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追求的基本价值,其职责是定分止争,在推进调解工作时,区分不同类型案件的特征,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
他举例说,比如在民商事案件中,民事案件可以多调解一些,商事案件则应更多地用判决。在民事案件里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当多调解,至于欠债还钱这类案件则可少调。
二是进一步推进司法队伍专业化。王利明分析说,司法工作是一项高度技术化专业化的职业,需要不断培养、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现在我国已经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有了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适应法律体系建成后新形势的要求。
“虽然现在法院进人的门槛很高,人员学历素质扎实,但是我的突出一个感受是,少数人对新的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王利明建议说,“应当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进一步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王利明说,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宪法的明文规定,但是现在的司法环境并不尽如人意,从某个角度讲甚至有所恶化。
“打招呼、批条子的现象依然存在。”王利明说,“案件一进门、两头都找人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王利明呼吁,全社会都来尊重、维护司法权威,确立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最终途径的权威地位。
“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个亮点是,在办案难度增大且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能够依法公正地审理上千万件案件,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
“司法改革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的方向是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目的是努力实现司法公正,让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明似乎是一位天生的法律人:在学术上,他是新中国第一位民法学博士,著作等身用来形容他的学术成果并不夸张,而是一个客观事实;在立法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商事立法历程中都少不了他的身影,他先后参与了经济合同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重要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在社会活动中,他拥有一长串头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两会期间,记者就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采访王利明,他手上并没拿报告,却对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如数家珍,逐一指出了四大亮点。从中可见王利明对司法的关注,其中奥妙或许在于其本人的话——“我对法院很有感情”。
亮点一:履行司法职责
——公正审理上千万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867件,审结10515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5%。地方各级法院受理案件1220.4万件,同比上升4.4%,审、执结1147.9万件,审限内结案率为99%,结案标的额1.7万亿元。
“在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个亮点是,在办案难度增大且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能够依法公正地审理上千万件案件,这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应当给予充分的肯定。”王利明说。
王利明表示,案件数量上升,一方面说明当前中国社会处于矛盾纠纷高发期,另一方面也说明法治意识的深入,人民群众越来越愿意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矛盾纠纷。客观上,这也是司法地位提高的一种表现。
“形势表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司法的要求越来越严,对司法的期待值越来越高,这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司法机关必须认真应对。”王利明说。
亮点二:化解涉诉信访
——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在我印象中,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二个亮点是,法院系统付出巨大努力,克服了巨大的工作压力,处理涉诉信访,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王利明说。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涉诉信访工作是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重要渠道。在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各级法院强化群众观点、加强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重心下移,大力推行涉诉信访评估预防、约期接谈、责任通报、多元化解、案件终结“五项制度”;推进“诉访分离”工作,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据统计,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由院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带案下访、督导检查。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信访79万人(件)次,同比下降25.9%。
“信访数字有大幅的下降,说明法院处理涉诉信访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王利明说。
王利明表示,涉诉信访是一个复杂困难的系统性问题,不是单靠法院一家就能彻底解决的,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都应该关注和参与这项工作。
他同时呼吁,依法规范信访活动,引导人民群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定渠道来表达和解决自己的诉求。
亮点三:推进司法改革
——解决机制性保障性问题
司法改革是王利明关注的第三个问题,用其原话说是“取得了一定进展”。
王利明列举了2011年司法改革的进展,包括量刑规范化改革、小额速裁试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化审判管理改革、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去年,人民法院继续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其中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2项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优化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队伍建设、加强经费保障、健全司法为民工作机制等五个方面改革都取得实质性进展。
“司法改革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的方向是解决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目的是努力实现司法公正,让改革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王利明说。
亮点四:加强执行工作
——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统计,2011年各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55.7万件,执结239.4万件,同比分别下降5.5%和4.6%。各级法院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6.3%,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这组数据引起了王利明的关注和思考,他说:“在过去的一年,我注意到人民法院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执行标的到位率的上升表明这些措施取得了成效。”
为了加强执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委托执行以及委托评估、拍卖等工作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反规避执行活动,推行财产申报调查、防止恶意诉讼、限制高消费等24项具体措施。
“特别是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探索建立执行财产调查网络系统、推动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这几项措施,抓住了阻碍执行的主要因素,如果能继续推进,我相信执行难问题会得到很大缓解。”王利明说。
关于今后的人民法院工作,王利明提出了自己的三个建议:
一是注重调判结合,对调解案件进行分类指导。王利明说:“司法公正是司法机关追求的基本价值,其职责是定分止争,在推进调解工作时,区分不同类型案件的特征,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
他举例说,比如在民商事案件中,民事案件可以多调解一些,商事案件则应更多地用判决。在民事案件里面,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应当多调解,至于欠债还钱这类案件则可少调。
二是进一步推进司法队伍专业化。王利明分析说,司法工作是一项高度技术化专业化的职业,需要不断培养、提高法官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现在我国已经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有有了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才能适应法律体系建成后新形势的要求。
“虽然现在法院进人的门槛很高,人员学历素质扎实,但是我的突出一个感受是,少数人对新的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王利明建议说,“应当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加强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是进一步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王利明说,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宪法的明文规定,但是现在的司法环境并不尽如人意,从某个角度讲甚至有所恶化。
“打招呼、批条子的现象依然存在。”王利明说,“案件一进门、两头都找人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
王利明呼吁,全社会都来尊重、维护司法权威,确立司法作为解决矛盾纠纷最终途径的权威地位。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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