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西跨越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访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马飚
2012-03-12 09:44: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黄星航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马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广西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过去的一年,广西各级人民法院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采取了新举措,法院整体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广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马飚首先向记者介绍了广西去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一是经过近几年来的艰苦努力,随着区内软硬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拓展,广西已成为我国对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成为连接多区域的国际大通道、交流大桥梁、合作大平台,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有效提升了广西在全国区域经济中的战略地位和吸引力、影响力、竞争力。二是去年广西实现了7项主要经济指标超过万亿元,其中地区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1.17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增速比全国高3.1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1.0143亿元,增长29.1%;全部工业总产值1.5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27万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主营业务收入1.2万亿元,分别增长33.9%、37.9%和35.4%。各项存款余额1.35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6万亿元,分别增长14.5%和18.6%。全年全区财政收入1542.49亿元,增长25.5%。

  马飚说,广西的大发展大跨越,得益于中央的亲切关怀与大力支持,得益于全区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其中包含着广西各级法院的艰苦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履行法定职能上有新作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金融秩序的犯罪,保障了经济建设顺利推进。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新作为,推动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马飚指出,当前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新的趋势,既是大有可为的黄金发展期,又是错综复杂的矛盾凸显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法院要依法深入打击和开展预防犯罪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广西大发展大跨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深入第一线,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充分利用司法审判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并为其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司法保障作用这一优势,在源头治理、妥善处置上下工夫,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提供司法服务,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大防控活动,深化平安广西建设。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进一步重视和宣传行政审判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行政审判的认识。坚持公正司法,维护民利与支持行政并重,发挥居中协调作用,平等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实现案结事了。进一步加大非诉执行力度,缩短审查执行周期,提高执行效率,依法维护行政机关的权威。

  马飚强调,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开展审判工作,加大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投入,确保人民法院工作经费的落实,为人民法院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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