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句容市人民法院工作需要,特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范围及条件
1、选调职位及名额:法官4名。
2、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各级审判、检察机关的现任法官、检察官。
3、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法律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法官等业务能手称号、荣立二等功、获省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前三名或硕士研究生等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已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4)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有法官或检察官职称,且独立办案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5)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17时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者到句容市人民法院政治处(节假日可预约),下载报名表请登录江苏省句容市先锋网站,网址:www.jrxf.gov.cn。网上报名者发送至电子邮箱:jrfyzzc@sina.cn。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复印件。
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并附上联系方法。
(二)初选评价: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考试人员。
(三)资格审查:对确定考试的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考试通知。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案例分析、文书制作等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口头表达、反应、业务和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精神面貌等。
(五)考察:以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综合评定考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的。考察工作由句容市委组织部、本院联合组织进行,通过调档、向所在单位实地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公认度等情况。
(六)体检:按选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七)选调:体检合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考察对象后,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三)一经录用,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半年住宿。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人民法院政治处
邮编:212400
联系人:窦俊 电话:0511—87996126 87996108
传 真:0511-87996112 邮箱地址:jrfyzzc@sina.cn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句容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镇江市句容市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句容市及句容市人民法院情况简介
句容市是一座具有2100多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是江苏省最早建县的13个文明古县之一,总面积1385平方公里,人口70万,辖10个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句容境内山水秀丽,人文荟萃,古迹众多,南部4A级风景名胜区茅山,既是“第一福地,第八洞天”的道教胜地,也是全国六大山地抗日根据地之一。北部4A级国家森林公园宝华山上有佛教律宗第一寺隆昌寺。句容地处南京东郊,西邻镇江,距禄口国际机场20分钟车程,到南京城区30公里。近几年来,句容大力实施吸纳集聚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排名全国百强县第90名,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市、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和江苏省文化工作先进市等荣誉。
句容市人民法院前身为成立于1951年的句容县人民法院,1995年4月6日,句容撤县设市,句容县人民法院更名为句容市人民法院。
句容市人民法院辖区面积1385平方公里,人口61万。下设后白、下蜀两个派出人民法庭。句容法院位于句容市开发区西环路。主体建筑为6层灰色大楼,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共有大小法庭 13 个,在编干警115人,全院现设有16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监察室、研究室、行政装备科、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后白法庭、下蜀法庭、行政庭、执行局、审监庭、审管办、法警大队。2011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镇江市“2011年度跨越发展有功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