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步并成一步”调解 38万赔款当即兑现
2012-01-31 15:09: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韶山频道 | 作者:红土
  1月28日,正月初六。在湖南省韶山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办公室,汇集了交警大队负责人、韶山法院立案庭庭长、民事庭庭长、银田镇司法所所长等同志,通过三方的协调,成功化解了一起重大交通事赔偿纠纷,维护了春节期间的稳定。

  原委,1月24日,是春节的初三。人们都沉醉在节日的喜悦之中,但一场交通事故给王家带来无限悲痛,肇事方亦转入破财苦楚之中。张某驾小车,王某之妻骑摩托分别串亲访友,忽视了安全,在银田地段,俩车相撞,造成王某之妻重伤,被送医院救治,抢救无效死亡,生命竟如此脆弱,使人挽息。当前最要紧的处理善后事情,以交警大队牵头,乡村两级调解组识及法院的积极参与下,于28日即初六,对民事赔偿部份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一次性赔偿38万的协议。责任方虽同意赔付,但对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有顾虑,最终决定,公安的行政调解、司法的人民调解与法院的司法确认等“三步”并成“一步”进行,当即兑现了38万元赔款,事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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