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选国:坚定信心稳妥推进把中央司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2010-05-08 09:20: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国清 唐业继
  5月5日至6日,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座谈会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来自最高法院、中央政法委司法改革办公室、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检公诉厅、公安部刑侦局、国安部法制办、司法部律师公证司等单位的领导以及湖北、北京、山东、上海、江苏、福建、广西、海南等地全国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部分法院的50余名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出席会议并强调,要进一步坚定信心,稳妥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确保取得好的效果,把中央司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200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确定了厦门中级法院等4个中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姜堰市、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等8个基层法院为首批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正式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自2009年6月1日起,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在全国120多家指定试点法院开展。

  熊选国充分肯定了各省、市、自治区三级法院在量刑规范化工作中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他指出,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以来,各地法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明显提高,量刑更加公开和透明,更加公正和均衡,判决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进一步提高。

  熊选国指出,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之所以能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是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量刑规范化改革离不开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以及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各地法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把中央司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更充分地感受到量刑规范化改革带来的成果。

  会上,大家认真讨论了原来确定的故意伤害、盗窃、诈骗、抢夺等十五个罪名的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会议讨论热烈,紧凑有序。达成了多项共识和具体修改意见,为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指导意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下一步全面试行量刑规范化工作做了准备。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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