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有个“小人大”
——探访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兰木伦村“四权四制”村级自治模式
2011-11-22 08:52:1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 阳
  从乌兰木伦村西山主体公园观光平台上俯瞰,一排排新建别墅尽收眼底,不远处硕大的储煤罐在薄雾中若隐若现。

  村党支部书记王朝指着这些刚建好的别墅骄傲地对记者说:“这就是我们全村人的新家。在新农村建设和征地拆迁中能实现平稳过渡,主要得益于村里的‘四权四制’模式。”

  “四权四制”是乌兰木伦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创新举措。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按照党支部履行组织权、村民(代表)会议履行决策表决权、村委会履行实施权、村民履行监督权的框架进行配置;按照决策启动机制、民主表决机制、组织实施机制、监督评议机制的模式运行。其核心是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

          同意不同意,村民说了算

  11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村民代表高海林的家。2008年,高海林当上了村民代表。他告诉记者,村民可按地域、血缘和人际关系,5到10户组成一组,每组推选出一名代表。“这样选出来的代表大家信服。”

  作为村民利益的代言人,这些年来高海林可没少忙活。曾经有个叫张某的女子嫁到了外村,人离开了户口没迁。村里征地拆迁时,张某找到高海林说想要间房子。高海林征得本组群众意见后向村党支部提出了建议。经过调查论证,党支部提出了初步意见和方案,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

  村委会二楼会议室里坐满了村民代表、民主监督委员会和部分旁听村民。“大家先是讲各自的意见,然后举手表决。”高海林清楚地记得那天绝大多数代表都投了赞成票。

  当然,不是每次他提议的事情都能顺利通过。每到这时,他还要不厌其烦地挨家做工作,讲政策法律,讲村委会意见。

  据乌兰木伦村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会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记者手中有一份2010年9月20日村民代表会议材料。这次会议形成了两项决议:一是对巴图塔至乌兰木伦村三社河道进行治理;二是新村境内决定要建立五个工厂,集中安置搬迁农牧民就业。同时,代表们还提出了“某矿征地承诺把火车站的活儿分给四社村民未兑现,希望能给予解决”等4条建议,后面是全部34名代表的签章。

  村民代表的权力有多大?曾经,神华集团打算征用村里一块土地建办公用房。村委会找来部分代表商议。大家合计着盖房子离不开水,这对本来就水资源匮乏的村子来说肯定不是件好事。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发展中村民们选择了后者。

  “其实这也是一种监督,有村民做主,个别人想暗箱操作都不行。”鄂尔多斯市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王建平说。

            幸福不幸福,感觉最重要

  “以前的村民全体会议‘众口难调’,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往往是瞎吵一顿。对村‘两委’定下的事群众也不认可。”回忆过去,高海林深有感触。

  为什么会这样?当了29年村支书的王朝说,近年来,乌兰木伦村经济发展很快,由于缺乏有效保障机制,在利益分配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矛盾纠纷,信访不断增大。根本原因是群众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四权四制’的真谛就在于‘还权于民’。”

  这种充分按照村民意愿处理村级事务的做法被村民亲切地称为村里的“小人大”。

  实践证明,这一民主化的社会管理工作方式激活了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给乌兰木伦村带来了实惠: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有村办煤矿1个,煤炭运销集装站台1个 ,水库1座。2010年底,村集体固定资产达到1.5亿元,集体经济年收入2000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8000元,矛盾化解群众对“两委”的满意度由2006年的67%提供到2010年底的98%。

  在村干部的陪同下,记者来到了村民丁娥女家。客厅里摆着一组真皮沙发,锃亮的大理石地面能照出人影来。这座总面积190平米的两层别墅,按照每人免费享受35平米,多出面积按每平米1300元的单价计算,丁阿姨和她老伴儿花了不到20万。

  从草坯房到小别墅,巨大的反差让丁阿姨时常觉得是在做梦。她不敢想象,每月能领到100元老年人生活费,50元无固定收入农民生活费,水、暖和物业费用全免,年底还能分到投资煤矿的福利;更不敢想象一个普通村民能参与村里的事务,能知晓村里的大事小情。

  “现在好啊,日子过得亮堂。”丁阿姨乐得何不拢嘴。那一刻,所有的心情都写在了脸上。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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