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联合新闻稿
2011-09-08 08:36:35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李?汀±畹
  • 9月7日,越南总理阮晋勇(前右)在河内会见到访的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前左)。新华社记者李?蜕
  • 9月7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右)在河内会见到访的中国国务委员戴秉国。新华社记者李?蜕
  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11年9月6日在越南河内举行。中方主席、国务院国务委员戴秉国和越方主席、越南政府副总理阮善仁共同主持会议。双方在坦诚、友好的气氛中就进一步全面发展中越关系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会议期间,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政府总理阮晋勇分别会见了戴秉国,同他进行了亲切友好谈话。戴秉国向阮富仲总书记转达了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发展两党两国关系的口信。

  在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成立5周年之际,双方积极评价委员会5年来的良好运作,认为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在协调和推动两党两国全面友好合作关系日益深化、务实和有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双方认为,在当前国际形势复杂深刻变化背景下,一个健康稳定发展的中越关系,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双方强调将保持高层交往,充分发挥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统筹规划各领域合作,深化治国理政经验交流,继续办好两党理论研讨会,推动各部门合作机制有效运转,深化经贸、军事、执法、安全、科教文卫等领域的务实合作,扩大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确保中越关系始终沿着积极、健康、稳定的方向发展。

  双方认为,妥善解决海上问题对维护中越友好合作大局至关重要,重申将按照两国领导人的共识、国际法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精神,坚持通过谈判和友好协商,和平解决海上争议,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南海和平与稳定。双方将加快谈判进程,寻求双方均能接受的基本和长久的解决办法。双方同意加大海上问题谈判力度,早日签署《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的协议》。双方将推动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其后续工作,争取早日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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