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全国选调法官的公告
2011-07-28 08:34:48
 

经三亚市委组织部同意,根据工作需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亚中院)面向全国为海南省三亚市唯一的基层人民法院——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办公地址位于三亚市金鸡岭路三亚中院斜对面)公开选调法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在全国法院系统法官(科员级)中选调。其中民事审判法官6名、刑事审判法官1名、行政审判法官1名。

二、报名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学历和法学学士学位。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从事审判(包括立案、执行)工作满2年(2009年6月30日前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以上。
4、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综合考察、确定选调对象、公示、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8月10日)
1、报名方法:(1)现场报名:报名者到三亚中院政治部报名。(2)网上报名:报名者在天涯法律网(http://www.hicourt.gov.cn)下载表格填好后,将报名材料发到604850189@qq.com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1)填写完整的《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一式两份);(2)学历、学位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3)个人简历中提及的相关职务的任职文件复印件;(4)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5)有关获奖证书和已发表文章的复印件;(6)近期二寸免冠彩照6张。
(二)资格审查(2011年8月11—13日)
按照本公告的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选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4。报名结束后,有多少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符合该比例,就开考多少个职位。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2011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报名者根据提供的案例限时制作一份判决书。报名者根据自己选报的职位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在民事判决、刑事判决和行政判决中任选一项参考。
2、面试(2011年8月21日上午8:30开始):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审判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专业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报考者按照通知的时间前来参加笔试、面试时,首先到三亚中院政治部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户口和身份证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
   (四)确定考察对象(2011年8月22—26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考察(2011年8月27日—9月4日)
对确定考察的人员进行考察,采取查阅资料、前往考察对象单位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其中能力方面主要是考察庭审和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
(六)体检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者,在实地考察期间向考察组提交当地人民医院在近2个月内做出的个人体检报告。
(七)公示(2011年9月上旬)
将已确定的选调人员在天涯法律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办理调动手续(2011年9月下旬)
公示期间满后,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按干部调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海南省三亚市金鸡岭路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邮政编码:572000

    咨询和联系人(传真、电话):
赖家镇:0898-88866231  13098998479
黄  翔:0898-88866558  13518806133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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