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者,寻道去
2011-07-25 11:14: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帅文
今生注定了与“法”有缘。一场完美的邂逅,我与法律擦肩,从此便开始拥有一段法律人生。这段人生关乎开始也关于结束;关于诺言也关于信念!
曾经我喜欢翱翔在文字点缀的星空;曾经我迷恋永远在第一现场的记者生涯;曾经我为人师表忠诚的践行着对每一名学生的诺言。时过境迁,两年前的今天,因为一次选择,一个考试,割断了与过去有关的一切生活;我开始重拾书本,背起行囊,奔赴北国,学习法律,去实现生命中的另一个关于法律信仰的承诺。
若干年前的一天,父亲问我以后打算从事什么职业?我给了自己三个选择,一者教师,一者医生,一者法官!教师可以塑造人,医生可以拯救人,而法官的价值在于保持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而在理性的构架下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父亲沉默良久,尔后,对我说不论我如何选择,都要秉承一个信念“仁心”,师者仁心,医者仁心,法者更是!当时我对此不甚理解,时至今日才明白父亲出此言的良苦用心,因为父亲的告诫,因为对父亲的承诺,因为对社会的深刻思考,我毅然弃教从法!我知道这条路很难走,但每每想起那些背井离乡去打工结果却没拿到一分工资的同乡,我便有了动力,因为我相信法治可以拯救苦难中的人们。
此刻,两年的法律学习生涯已划上了句点,就如同结束了一场在法律王国朝圣的旅行,只是每个旅行者归来的心情都是复杂的,因为旅程的告罄不仅代表学习的完成,更重要的是意味着自己即将走进法院紧握法律的剑柄去辨明是非!两年的学习,得到与失去,融入在了不算深刻却也鲜活的心智中,有点青涩,却未老化,就如同此刻我的呼吸,依然在搏动着奔腾的灵魂。
载着这份鲜活的心智,带着太多的困惑、太多的不解我来了,从长沙来到了隔家千里之外的大湘西怀化靖州。来到这里实现自己诺言,也许正因为边远才更需要,才会觉得此行弥足珍贵。但这片土地如此陌生,甚至连空气都散发着生疏的味道,炙热的阳光普照大地,路旁的树叶已在烈日之下丧了灵气,所有光景似是在拒绝着我的到来。从长沙到陌生的沈阳,如今又从长沙来到陌生的靖州,这种孤寂与恐惧是难以言说的。但我告诫自己,既然选择,就得承担,担当生活带给自己的一切不快。
庆幸的是,踏上这片土地后,遇到了诸多热情的人们,他们的每一个举动,每一声问候都感动着我这位异乡人,瞬间我消失了无所适从窘迫,平添了一种宾至如归的坦然。只是碰到的所有人几乎都问了我同样一个问题,“为何从蒸蒸日上、交通发达的星城来到边远小城?”对这样一个问题,我曾试着给出不同的答案,这里面有无心插柳的巧合、有机缘成就的无奈、有需要与被需要的抉择……林林总总,但最终逃不出一个结论“来者,寻道去”!
其实来了,是为了追寻,追寻何为现代法治之道?
法之道,在于信仰!
什么是法律信仰?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就像你问我什么是美这个问题一样,你不问我时,我很清楚,你若问我,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法律信仰,关乎一种生命态度。那便是你是否承认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最高的存在,是否神圣不可侵犯,就像西方人对正义女神的态度一样,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宝剑,以蒙面的姿态示人,在此情形下,女神可以判断何谓公平何谓正义。也正是正义女神的存在使得人民产生了一种内心确信力。法律只有使人产生这种内心确信才会显得灵动,才不会苍白。建立在良法的基础上,不被信奉的法律是软弱无力的,因此,作为法律从业者,法律信仰的形成便显得尤为重要。法律不只是冷酷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鲜活的精神信念。人之行动都是在意识下支配完成的,因此法律信仰对于规范个体的行为便有了可能性。
法之道,在于仁心!
纵观历史长河,冤假错案的定格大都源于罪恶的金钱利益关系,源于仁心的缺乏。这是不争的事实,而要做到秉公执法重要的一个前提是“仁心”“善心”。乌尔比安曾说“法乃善良和公正的艺术”;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孟子曾说“仁者爱人”,因而在我国具备仁心的历史基础。从法律的价值属性来看,法律的功能在于定纷止争,而这一功能实现的前提在于承认个体意识的存在,个体生命的被尊重是法律产生的先决条件。从现实的法律实践来看,作为法律从业者更应该贯彻这以思想。人与人之间本身是无异的,只是后天的条件造就了各自选择了不同的路,因而在承认共性的前提下,以善良的姿态去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是一个人良知的体现,只有心怀大爱的人,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法律条文是死的,但人的思想是鲜活的,用善良的思维去省察法律条文,并付诸于法律实践,才能真正将公正的种子播撒人间。
法之道,在于和谐
法律是具有理性的,法律理性的存在使得法律具备了经久不衰的魅力。但理性的法律在现实面前有时候时僵硬的。法律不仅仅是处理个体利益的武器,另一方面法律还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的重任。也只有拥有和谐的环境才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方面,法律处理的案件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小部分,但很多时候这一小部分却对整个社会关系的调节有着深远的影响,这就决定了作为法律人,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不能孤立办案,就案办案,而应该具有大局意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的当下,注重法律的和谐功能也是时代赋予的新含义。另一方面,从单个案件来看,注重个案的价值平衡,也应该是法之要义,这就反映在调解制度的适用上,在此基础上可以更好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之道,在于……还有许多的东西需要去探究,未来的日子,等待我的是崎岖。路漫漫,既然选择了远行,我将义无反顾。
因为邂逅,我选择了与法律为伴;
因为承诺,我选择了与法律同行!
窗外,天空已泛白,又一个黎明,明天,好一个继续寻道的日子!
曾经我喜欢翱翔在文字点缀的星空;曾经我迷恋永远在第一现场的记者生涯;曾经我为人师表忠诚的践行着对每一名学生的诺言。时过境迁,两年前的今天,因为一次选择,一个考试,割断了与过去有关的一切生活;我开始重拾书本,背起行囊,奔赴北国,学习法律,去实现生命中的另一个关于法律信仰的承诺。
若干年前的一天,父亲问我以后打算从事什么职业?我给了自己三个选择,一者教师,一者医生,一者法官!教师可以塑造人,医生可以拯救人,而法官的价值在于保持人与人之间的价值平衡,从而在理性的构架下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行。父亲沉默良久,尔后,对我说不论我如何选择,都要秉承一个信念“仁心”,师者仁心,医者仁心,法者更是!当时我对此不甚理解,时至今日才明白父亲出此言的良苦用心,因为父亲的告诫,因为对父亲的承诺,因为对社会的深刻思考,我毅然弃教从法!我知道这条路很难走,但每每想起那些背井离乡去打工结果却没拿到一分工资的同乡,我便有了动力,因为我相信法治可以拯救苦难中的人们。
此刻,两年的法律学习生涯已划上了句点,就如同结束了一场在法律王国朝圣的旅行,只是每个旅行者归来的心情都是复杂的,因为旅程的告罄不仅代表学习的完成,更重要的是意味着自己即将走进法院紧握法律的剑柄去辨明是非!两年的学习,得到与失去,融入在了不算深刻却也鲜活的心智中,有点青涩,却未老化,就如同此刻我的呼吸,依然在搏动着奔腾的灵魂。
载着这份鲜活的心智,带着太多的困惑、太多的不解我来了,从长沙来到了隔家千里之外的大湘西怀化靖州。来到这里实现自己诺言,也许正因为边远才更需要,才会觉得此行弥足珍贵。但这片土地如此陌生,甚至连空气都散发着生疏的味道,炙热的阳光普照大地,路旁的树叶已在烈日之下丧了灵气,所有光景似是在拒绝着我的到来。从长沙到陌生的沈阳,如今又从长沙来到陌生的靖州,这种孤寂与恐惧是难以言说的。但我告诫自己,既然选择,就得承担,担当生活带给自己的一切不快。
庆幸的是,踏上这片土地后,遇到了诸多热情的人们,他们的每一个举动,每一声问候都感动着我这位异乡人,瞬间我消失了无所适从窘迫,平添了一种宾至如归的坦然。只是碰到的所有人几乎都问了我同样一个问题,“为何从蒸蒸日上、交通发达的星城来到边远小城?”对这样一个问题,我曾试着给出不同的答案,这里面有无心插柳的巧合、有机缘成就的无奈、有需要与被需要的抉择……林林总总,但最终逃不出一个结论“来者,寻道去”!
其实来了,是为了追寻,追寻何为现代法治之道?
法之道,在于信仰!
什么是法律信仰?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就像你问我什么是美这个问题一样,你不问我时,我很清楚,你若问我,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法律信仰,关乎一种生命态度。那便是你是否承认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最高的存在,是否神圣不可侵犯,就像西方人对正义女神的态度一样,一手持天平,一手持宝剑,以蒙面的姿态示人,在此情形下,女神可以判断何谓公平何谓正义。也正是正义女神的存在使得人民产生了一种内心确信力。法律只有使人产生这种内心确信才会显得灵动,才不会苍白。建立在良法的基础上,不被信奉的法律是软弱无力的,因此,作为法律从业者,法律信仰的形成便显得尤为重要。法律不只是冷酷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鲜活的精神信念。人之行动都是在意识下支配完成的,因此法律信仰对于规范个体的行为便有了可能性。
法之道,在于仁心!
纵观历史长河,冤假错案的定格大都源于罪恶的金钱利益关系,源于仁心的缺乏。这是不争的事实,而要做到秉公执法重要的一个前提是“仁心”“善心”。乌尔比安曾说“法乃善良和公正的艺术”;在中国传统文化里,孟子曾说“仁者爱人”,因而在我国具备仁心的历史基础。从法律的价值属性来看,法律的功能在于定纷止争,而这一功能实现的前提在于承认个体意识的存在,个体生命的被尊重是法律产生的先决条件。从现实的法律实践来看,作为法律从业者更应该贯彻这以思想。人与人之间本身是无异的,只是后天的条件造就了各自选择了不同的路,因而在承认共性的前提下,以善良的姿态去处理纷繁复杂的法律问题,将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是一个人良知的体现,只有心怀大爱的人,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从根本上化解矛盾,法律条文是死的,但人的思想是鲜活的,用善良的思维去省察法律条文,并付诸于法律实践,才能真正将公正的种子播撒人间。
法之道,在于和谐
法律是具有理性的,法律理性的存在使得法律具备了经久不衰的魅力。但理性的法律在现实面前有时候时僵硬的。法律不仅仅是处理个体利益的武器,另一方面法律还承担着维护社会和谐的重任。也只有拥有和谐的环境才更好的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方面,法律处理的案件只是社会生活中的一小部分,但很多时候这一小部分却对整个社会关系的调节有着深远的影响,这就决定了作为法律人,在处理案件的时候不能孤立办案,就案办案,而应该具有大局意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春风吹遍大江南北的当下,注重法律的和谐功能也是时代赋予的新含义。另一方面,从单个案件来看,注重个案的价值平衡,也应该是法之要义,这就反映在调解制度的适用上,在此基础上可以更好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法之道,在于……还有许多的东西需要去探究,未来的日子,等待我的是崎岖。路漫漫,既然选择了远行,我将义无反顾。
因为邂逅,我选择了与法律为伴;
因为承诺,我选择了与法律同行!
窗外,天空已泛白,又一个黎明,明天,好一个继续寻道的日子!
责任编辑:胥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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