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总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52亿元
2011-05-23 09:57:11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罗旭
  5月20日,审计署在其官网发布了“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2009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指出,中建总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52亿元,所属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建总公司已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将在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并组织有关单位核查,补缴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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