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在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全体人员会议上强调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2011-02-14 08:45: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庭全体人员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在会上讲话强调,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大力推进城镇化的同时,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将面临新的更加严峻的考验。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执法办案与监督指导并重,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刑事法律规范和工作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决落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取得了新的进步。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审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监督指导更加有力,物质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更有成效,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张军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各项法律规范和工作制度已确立并不断完善,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已成为做好包括死刑案件复核在内各项刑事审判工作的关键。2011年,应当是各项刑事法律规范和工作制度的落实年。他要求狠抓刑事法律规范的落实,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证据规定”的执行,确保不出错判;不折不扣地抓好《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执行,确保裁判社会效果良好;不折不扣地抓好被害人救助制度、量刑规范化改革等重大刑事司改项目的完善落实,确保刑事审判积极的案结事了。
张军指出,监督指导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宪法赋予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也是做好全国刑事审判工作的关键。要坚持积极稳妥、严格依法、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围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法律规范的落实以及重大司法改革项目的推进,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监督指导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张军强调,不断加强刑事审判队伍的优良作风和素质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继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抓好对年轻同志的培养;继续加强廉政建设,确保队伍不出任何问题;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同时,“从优待警”问题不能忽视,要切实把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中。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出席会议。
张军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0年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决落实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各项工作扎扎实实,取得了新的进步。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审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监督指导更加有力,物质保障和信息化建设更有成效,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张军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各项法律规范和工作制度已确立并不断完善,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已成为做好包括死刑案件复核在内各项刑事审判工作的关键。2011年,应当是各项刑事法律规范和工作制度的落实年。他要求狠抓刑事法律规范的落实,不折不扣地抓好“两个证据规定”的执行,确保不出错判;不折不扣地抓好《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执行,确保裁判社会效果良好;不折不扣地抓好被害人救助制度、量刑规范化改革等重大刑事司改项目的完善落实,确保刑事审判积极的案结事了。
张军指出,监督指导全国法院的审判工作,是宪法赋予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能,也是做好全国刑事审判工作的关键。要坚持积极稳妥、严格依法、规范有序的基本原则,围绕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刑事法律规范的落实以及重大司法改革项目的推进,不断强化监督指导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高监督指导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张军强调,不断加强刑事审判队伍的优良作风和素质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政治任务。要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继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抓好对年轻同志的培养;继续加强廉政建设,确保队伍不出任何问题;继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氛围。同时,“从优待警”问题不能忽视,要切实把以人为本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中。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南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尔梅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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