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委联合召开大会
追授张林武“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周泽民梁伟发出席大会并讲话
2010-12-09 08:53: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范贞
 

    “斯人已去,精神长存,见贤思齐,激励后人。”12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广东省委联合召开大会,追授原广东省潮安县人民法院古巷人民法庭审判员张林武为“全国模范法官”和“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及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出席会议,并号召全国法院干警及广东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以张林武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广东省潮州市委书记骆文智出席了会议。

    张林武同志长期扎根基层,担任法官20多年来,秉持“不让走出法庭的当事人心存遗憾”理念,所承办的3700多宗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投诉、无一引发上访,调解工作耐心细致,在当地群众中享有很高威信。2005年被确诊为鼻咽癌后,他“生命不息,奋斗不止”,仅在2006年至2008年,就办案132件,结案率100%,调解率75%。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个人一等功,获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会前,周泽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看望慰问了张林武同志家属。会上,周泽民称赞张林武同志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充分彰显了人民司法的人民性,可亲、可敬、可学,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财富。周泽民要求全国各级法院通过学习宣传张林武,积极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不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使化解社会矛盾水平有新提高、创新社会管理方法有新进展、公正廉洁执法能力有新进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将司法核心价值观渗入思想、融入行动。

    梁伟发在讲话中高度评价广东省法院系统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梁伟发说,张林武是广东省继黄学军之后涌现出的又一位杰出法官代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及其广大干警,要迅速掀起向“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张林武同志学习活动热潮。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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