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一大虚开增值税发票团伙被诉 涉案近6.5亿
2010-11-23 15:01:48 | 来源:正义网 | 作者:倪建军 乔小兵
陕西一犯罪团伙成立公司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近7亿元,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5490万余元。近日,这起备受关注的2010年陕西第一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团伙,被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14日,被告人王志勇(河北怀来人)伙同李正、潘洁等人,以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为目的,在陕西省子洲县双湖峪开元市场注册成立了王志勇控股的民营企业——洁振公司,并在办理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后,经税务机关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8年6月2日,王志勇伙同他人又注册成立了锦源公司。上述公司成立后,王志勇纠集团伙成员李正、潘洁、乔金连等四人,从2007年至2008年8月间,大肆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0次1501份,涉及税款6.512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490万余元。
目前该案已交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11月14日,被告人王志勇(河北怀来人)伙同李正、潘洁等人,以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牟取暴利为目的,在陕西省子洲县双湖峪开元市场注册成立了王志勇控股的民营企业——洁振公司,并在办理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后,经税务机关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08年6月2日,王志勇伙同他人又注册成立了锦源公司。上述公司成立后,王志勇纠集团伙成员李正、潘洁、乔金连等四人,从2007年至2008年8月间,大肆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0次1501份,涉及税款6.512亿余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490万余元。
目前该案已交由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