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亚太司法改革论坛会议在北京闭幕
苏泽林出席会议并致辞
2010-10-29 08:39: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罗书臻
  10月28日,以“利用科技手段促进法院工作”为主题的第四次亚太司法改革论坛会议在北京闭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出席闭幕式并致辞,对此次论坛的圆满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对与会代表付出的努力与贡献的智慧,以及表现出的严谨、友好、坦诚、协商、合作的精神表示钦佩和感谢。

  苏泽林指出,这是一次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的论坛。来自亚太23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名首席大法官、大法官、其他法官代表以及来自世界亚洲基金会、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等法律界人士,齐聚古都北京,共同探讨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问题。中国作为此次论坛的主办方之一,一直致力于亚太各国司法制度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很荣幸能够为亚太地区司法改革领域的交流提供平台,更加希望通过此次论坛向其他国家学习借鉴先进的经验和优良的做法,进一步加深与亚太各国的友谊。

  苏泽林强调,这是一次深入研讨、成效显著的论坛。论坛期间,各国代表交流了各国在利用科技促进法院工作方面的成功经验,对科技在法院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达成了共识。与会代表的主题发言以及提交的论文,代表着亚太司法改革领域的最新动态和研究成果,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指导意义。通过本届论坛的研讨交流,亚太各国进一步了解了其他国家在科技对于促进法院工作方面的有效做法,大家在相互切磋和相互研讨中,获益良多。

  苏泽林指出,这是一次了解中国、相互借鉴的论坛。 这几天,大家也切身感受到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体会到了中国法院近些年来的改革成果,领略到了中国独具特色的风土人情。很多外方代表是第一次来到中国,来到北京,希望这座拥有最多世界文化遗产的古都能够给各位留下深刻的印象,希望热情好客的中国人民和各位代表结下深厚的友谊,也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能够通过这次论坛更深地了解中国。

  苏泽林强调,这是一次促进改革、谋划发展的论坛。司法改革是各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国司法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亚太各国虽然语言存在差异,文化各有不同,但是在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方面却存在着很多的共同点,面临着很多共同的问题。这次论坛是一次思想的交锋、智慧的碰撞。相信与会国家的代表都学习到了很多有益的经验,学习到了很多促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优良做法。相信这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必将为各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让各国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充满生机和活力。

  苏泽林表示,这次论坛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和做法,我们将博采众长,进一步推动中国司法制度和司法改革领域的发展,并将以此为契机,加深与亚太各国在司法改革、审判工作、法院管理和法官培训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相信这次论坛通过交流、分享各国的司法改革成果,对总结司法改革经验,提高亚太地区间司法合作水平,增进亚太地区法院间的交流与合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亚太司法改革论坛秘书处代理主席、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最高法院普通法庭庭长彼特·戴维·麦克莱恩,论坛秘书处行政主管、新南威尔士司法委员会首席行政长官恩斯特·约翰·史迈特,阿富汗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阿布杜尔·萨拉姆·阿齐米,老挝最高法院院长坎米·赛亚冯,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扎基·敦·阿兹米,密克罗尼西亚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丁·因格,巴基斯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拉姆特·侯赛因·杰弗里,菲律宾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雷纳托·克罗纳、塞舌尔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弗莱德里克·艾贡达-楠德出席闭幕式。

  麦克莱恩对会议取得的成功表示感谢,对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承办这次会议所付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围绕“用科技促进管理、透明度、责任”、“用科技促进接近正义”、“通过科技手段提高案件管理水平并减少案件积压”、“利用科技手段促进对司法机关的支持”等专题进行了讨论。来自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外方代表介绍了信息科技手段在各自国家法院系统的最新发展状况、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及发展机遇等。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法院的中方代表介绍了中国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促进科学管理、提高司法透明度、落实审判责任的相关经验及具体情况。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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