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法官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审判机关的现任法官。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
3、具有法学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4、具有公务员身份,并经公务员登记,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审判职务,且独立办案一年以上,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一定的法学理论水平。
5、从事审判工作后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
6、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1月27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本人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者到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节假日可预约),网上报名者发送至丹徒法院电子邮箱。
3、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情况);
(2)学历、学位、法律职务等各类证书、任命文件复印件;
(3)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4)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三张;
(5)有关获奖证书、市级以上刊物已发表的理论文章复印件。
报名者应将以上相关资料于2010年11月27日前寄出(以邮戳为准),并附上联系方法。
(二)初选评价:对报名人员的学历、职务、荣誉、年度考核及调研文章的发表和获奖情况进行初选评价,根据初选评价情况确定入围人员。
(三)资格审查:对入围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五)体检:按选调计划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六)选调:体检合格,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调动手续。
五、其它事项:
(一)选调小组,由丹徒区组织部、法院等单位人员组成。
(二)确定考察对象后,如出现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三)列入考察对象、来丹徒接受考察人员的差旅费用酌情由丹徒法院承担。
(四)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新城龙山路136号;
邮编:212028;
电话:0511-85319505、85319506,13775350470;
传真:0511-85319560;
邮箱: dtfy2006cn@126.com。
本《通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一: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