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率,经县委、县政府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公开考试选调、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其中:
县法院考试选调审判人员5名;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编内补员招聘法律人员3名,工程管理人员3名,城市规划人员3名,市政工程人员3名,经济管理人员3名,计算机及网络人员3名,公共管理人员3名,文秘3名,经济师3名,经贸招商人员3名;县两型办编内补员招聘规划管理人员1名,经济管理人员1名;县城管执法大队编内补员招聘城市规划人员1名,建筑工程人员1名,环保人员1名,园林设计人员1名,行政执法队员2名,文秘1名,法律人员3名;县政务服务中心编内补员招聘文秘1名;县工业局招聘文秘 1名,招商人员2名。具体开考职位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一般要求报考人数与相应职位计划数比例达到3:1(审判人员职位要求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现就有关考试选调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报告无严重不良记录;
3、符合公务员法回避的有关规定;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无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事项;
6、年龄一般要求30周岁以内,具体以职位公布的年龄条件为准(计算日期到2010年10月1日止,含最高年龄);
7、符合报考职位或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选调、招聘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选调、招聘范围
详见“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调、聘用的办法和程序进行。选调、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13日(上午8∶30-11∶
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长沙县星沙东升路49号,电话:0731-84013228)。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交报名考务费100元,不接受代理报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10 年10月17日(星期日) ,县法院审判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和《司法实践》两科,上午8:10-12:10 考《案例分析》,下午2:30-5:30考《司法实践》;文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写作》两科,8∶10—9∶40考《综合知识》,2∶30—5∶30考《专业写作》;其他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知识》两科,8∶10—9∶40考《综合知识》,10∶00—12∶00考《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星沙中学(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
审判员职位按《案例分析》成绩占50%,《司法实践》成绩占50%合成笔试成绩。
文秘职位按《综合知识》成绩占30%,《专业写作》成绩占70%合成笔试成绩。
其他职位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笔试成绩。
4、笔试加分:
(1)我县2008年经省里统一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
(2)我县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截止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30日)考核合格,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笔试总成绩加8分;
(3)我县财政供养的巡防队员、政府雇员、合同制工作人员、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大学生村官,报考县乡事业单位的,在上述岗位上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0年9月30日)笔试总成绩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按实际情况填写《2010年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再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事局审批后(大学生村官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其他加分人员报县人事局审核盖章),于报名当天将加分申请表和其他报名所需材料一并提交报考单位及人事部门审核。报名时未提交加分申请的,过期不再受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分类分专业确定面试人员(特殊情况除外),面试工作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由主考提问来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局、县纪委共同组织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审判员职位按笔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职位按笔试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分数高的排名(审判人员职位按《司法实践》成绩分数高的排名)。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执行。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则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选调、聘用
选调、聘用审批时,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公布的招考计划数。拟调(聘)对象凡在2010 年10月31日前不能出具文凭原件或其他职位所需材料原件者,将视为达不到职位要求而不予选调、聘用。
五、选调、招聘人员的待遇
选调人员按照原编制性质办理调动手续。招聘人员均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编内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每次聘期三年,工资福利享受聘用单位其他在编人员同等待遇;编外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员和政府雇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按《长沙县编外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人员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组织实施和要求
1、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选调、招聘的单位共同参与,县纪检监督部门全程监督。
2、选调、招聘信息将通过长沙县电视台、《长沙晚报》、《潇湘晨报》、 《省人才信息报》、《今日星沙》、 湖南人才网(http://www.hnrcsc.net/)、 长沙县人事局网站(http://rsj.csx.cn)、长沙人才网(http://www.cshr.com.cn/)、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等媒体同步发布。
3、选调、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七、咨询电话和人员
电 话:0731-84024416 (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人: 彭 慧
附件1: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 :2010年长沙县公开考试选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长沙县人事局
二0一0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