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法院完善四项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0-09-01 09:35:3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计玉新 刘建海
  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司法建议及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该院将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作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对具有调解可能的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到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对相关组织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依法审查并确认其效力。同时,加强与各调解组织的联系,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帮助他们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形成有利于当事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

  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该院积极参与“平安淮阳”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的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多数群众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审判、执行案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对策、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因工作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为更好地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工,该院对于在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并主动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将其转化为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动力。

  完善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切实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做好对被判处缓管免人员以及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防止重新犯罪。加强和规范监外执行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方面的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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