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郾城法院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
2010-08-23 08:42:0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河南频道 | 作者:刘世勋
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河南省漯河市郾城法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截至7月底,全区65名人民陪审员今年参与审理的各类案件达到390余件。
为了使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审判运行规律,该院一方面在人民陪审员上岗前,该院组织为期5天的岗前业务培训,采用案例介绍、播放庭审录像、召开座谈会、法律专题辅导等形式。另一方面针对上岗后的实际需要,采取庭审观摩、座谈交流、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主要以掌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为了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该院以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为总的指导原则,针对工作中呈现出的现实问题,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政治处负责陪审员事务的管理工作。同时,还根据审判工作和陪审员管理需要,采取地域和案件类型相对固定后再随机抽取的陪审形式,将陪审员分为机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两部分使用,要求各业务庭依照案件类型,根据法庭的地理分布、陪审员的特长,通过随机选和特殊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同时,对陪审员的组织管理、参加陪审的案件类型、陪审形式、陪审工作程序、学习与培训、考核与奖惩等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该院明确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均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陪审员对案件的参审权。凡由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均由各审判业务庭至少在案件开庭前一周通知,使参审的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履行庭前准备职责,提前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熟悉案件的争议焦点,便于陪审员与法官在庭审中分工协作。在合议案件时,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让陪审员对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意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如果陪审员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与法官的意见不一致,经讨论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人民陪审员有权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避免出现陪审员参审案件流于形式、陪而不审的现象。
为了使人民陪审员尽快熟悉审判运行规律,该院一方面在人民陪审员上岗前,该院组织为期5天的岗前业务培训,采用案例介绍、播放庭审录像、召开座谈会、法律专题辅导等形式。另一方面针对上岗后的实际需要,采取庭审观摩、座谈交流、集中学习、以会代训等方式强化提高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主要以掌握采信证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则和学习新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为了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该院以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为总的指导原则,针对工作中呈现出的现实问题,成立了人民陪审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政治处负责陪审员事务的管理工作。同时,还根据审判工作和陪审员管理需要,采取地域和案件类型相对固定后再随机抽取的陪审形式,将陪审员分为机关业务庭和人民法庭两部分使用,要求各业务庭依照案件类型,根据法庭的地理分布、陪审员的特长,通过随机选和特殊选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同时,对陪审员的组织管理、参加陪审的案件类型、陪审形式、陪审工作程序、学习与培训、考核与奖惩等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监督作用,该院明确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均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陪审员对案件的参审权。凡由陪审员参审的案件,均由各审判业务庭至少在案件开庭前一周通知,使参审的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履行庭前准备职责,提前查阅卷宗、了解案情、熟悉案件的争议焦点,便于陪审员与法官在庭审中分工协作。在合议案件时,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让陪审员对案件的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意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独立行使表决权。如果陪审员对案件的处理意见与法官的意见不一致,经讨论仍无法达成一致的,人民陪审员有权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提交审委会讨论,避免出现陪审员参审案件流于形式、陪而不审的现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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