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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进一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2010-07-28 16:52: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抚州频道 | 作者: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何大新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责任,为民司法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当前,人民法院要落实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就必须始终把握工作重心,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从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一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对人民法院来说,执法办案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只有履行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抓紧抓实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升,注重司法工作的效果,促进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用办案实例诠释破解工作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责,才能找准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才能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离开公正、高效执法,我们法院工作的全部都将成为一句空话,既无法完成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历史使命,也无法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要以能动司法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坚持能动司法是中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时代要求。从每一个具体个案和“不告不理”民事诉讼原则看,司法活动具有被动的一面,但从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从司法决策和现实国情的更高层面看,能动司法更加符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此,我们必须更新司法理念,更加注重依法服务大局与维护群众权益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坚持法律原则与工作方法多样化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化解矛盾与修复关系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拓展司法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要以窗口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法院的一切工作都应以便民、利民为目标。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努力做到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无论何时何地,都坚持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政治立场,坚决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侵蚀,自觉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当前,尤其要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按照最高法院标准和省法院的统一要求,真正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以此为重点推动便民、利民措施的全面落实。
四要以群众关切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机制的创新。当前,我国正面临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保民生等形势任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关注度更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我们要始终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核心,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满足社会期待。在信息化时代,我们的法官要有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感,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练就在“望远镜”和“显微镜”下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自律能力,做到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又促进法官自身健康成长。
五要以争先创优为载体,进一步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我们这支队伍,总体素质很高,战斗力很强。在这次抚州抗洪抢险、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设工作中,展示了我们的风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我们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开拓创新的步伐永远不能停滞。我们的队伍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党员应当成为一面旗帜,成为一个标杆。党员就要为党分忧,就要为党作贡献,就要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抓住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要树立司法品牌意识,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人民法官为人民”主旋律,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挖掘更多、更高层次的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一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对人民法院来说,执法办案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只有履行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抓紧抓实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提升,注重司法工作的效果,促进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用办案实例诠释破解工作难题、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责,才能找准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和落脚点,才能实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离开公正、高效执法,我们法院工作的全部都将成为一句空话,既无法完成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历史使命,也无法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
二要以能动司法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坚持能动司法是中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时代要求。从每一个具体个案和“不告不理”民事诉讼原则看,司法活动具有被动的一面,但从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从司法决策和现实国情的更高层面看,能动司法更加符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此,我们必须更新司法理念,更加注重依法服务大局与维护群众权益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坚持法律原则与工作方法多样化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有机统一,更加注重化解矛盾与修复关系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拓展司法功能,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要以窗口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和核心价值,法院的一切工作都应以便民、利民为目标。要深刻认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努力做到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实践认同,树立平民意识,甘当平民法官。无论何时何地,都坚持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政治立场,坚决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观念的干扰、侵蚀,自觉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服务。当前,尤其要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按照最高法院标准和省法院的统一要求,真正把立案信访窗口建成为民司法之窗、文明司法之窗、和谐司法之窗,以此为重点推动便民、利民措施的全面落实。
四要以群众关切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法院工作机制的创新。当前,我国正面临调结构、促转变、扩内需、保民生等形势任务,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关注度更高,人民法院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我们要始终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个核心,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满足社会期待。在信息化时代,我们的法官要有提高自身素质的紧迫感,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练就在“望远镜”和“显微镜”下工作的过硬本领和自律能力,做到既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又促进法官自身健康成长。
五要以争先创优为载体,进一步全面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我们这支队伍,总体素质很高,战斗力很强。在这次抚州抗洪抢险、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设工作中,展示了我们的风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前进,我们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开拓创新的步伐永远不能停滞。我们的队伍绝大多数是中共党员,党员应当成为一面旗帜,成为一个标杆。党员就要为党分忧,就要为党作贡献,就要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因此,在具体工作中,要牢牢抓住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要树立司法品牌意识,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弘扬“人民法官为人民”主旋律,深化“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挖掘更多、更高层次的先进典型,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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