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政法机关公开选调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名额
本次面向全国政法机关选调法官5名。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2、年龄35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在政法机关从事法律实务工作3年以上(截至2010年6月30日);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官法》规定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至2010年8月3日16:00止。
2、报名办法:
①现场报名:直接到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
②网上报名:登录景德镇法院网(www.courtjdz.com),按照网上公布的操作步骤报名;
③传真报名:从景德镇法院网下载报名表(www.courtjdz.com),填写好后将报名表传真至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选调对象可任意选择一种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者于笔试前一天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①身份证、户口簿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④法律职务证书
⑤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
⑥单位证明(包括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公务员身份、登记编号、工作经历、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等)。
(三)笔试
笔试开考应达到选调名额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如因报名人数不足,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选调名额。笔试主要内容为案例分析和法院诉讼文书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0年8月15日之前。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载为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内容为测试组织协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2010年8月22日之前。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与选调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本院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品德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七)公示
对经以上选调程序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其所在单位及景德镇法院网(www.courtjdz.com)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办理调动手续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原级别待遇保留不变。工作满一年表现优秀且符合晋级条件的,优先晋升其职级待遇。
联系部门: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 系 人:高金炼 金红华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西山路
电话:0798-8389635,8389633
传真:0798-8389600
邮编:333000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