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各级法院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2010-06-23 10:26: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工作人员在清理淤泥
  • 法官和工作人员在清理门口的淤泥
  • 新罗法官积极参与救灾工作
  连日来,福建省轮番遭受特大暴雨袭击,多条江河多次发生洪水,并引发了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福建各级法院加入到救灾工作中,力争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灾害损失。

  6月21日上午,邵武法院组织干警驱车赶往拿口法庭展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邵武法院特别是拿口法庭在此次“6.20”特大洪灾中受损严重,整个拿口法庭大楼一楼几乎被淹,法庭、食堂等设施尽被淹没,围墙倒塌,大楼基础下沉,洪水退后,所积淤泥、垃圾达1米多高。为了尽快恢复法庭正常工作秩序,邵武法院在洪水退后迅速组织干警前往拿口法庭清理大楼卫生,整理安置受灾物品。(袁文渊 叶鉴熳)

  6月18日,顺昌县遭遇特大暴雨袭击,造成山洪暴发、道路损毁、通信中断,一度成为“孤岛”,损失惨重。在灾难面前,顺昌人民法院组织了15名青年干警到该县竹乡广场参加清淤劳动。(雷志良)

  连日来,泰宁县人民法院积极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号召采取措施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确保社会安定、稳定,院领导深入挂包乡(镇)、村开展抗洪救灾工作,认真抓好抗洪救灾动员和部署工作,做好各项灾后自救工作。同时,对缺水断电的百姓送去淡水和食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采取有效措施方便灾民群众信访答疑,认真做好受灾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18日以来立案庭已接待5批13人次的来访咨询。采取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对受灾被执行人尽量避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边远的乡村案件暂时延缓开庭时间,己安排开庭的尽量在上(下)午一次性开完。同时安排人员上街清淤排水,保证道路的畅通。(江晓芳)

  建宁县人民法院开展为灾民服务专项审判活动,对涉灾案件主动上门服务,依法巡回就地审理,对因受灾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执行费。注重打击。对灾后哄抢财物、倒卖、挪用救灾物质等利用受灾进行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及时惩处,进一步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确保灾后恢复生产、社会秩序稳定。注重因灾发生的各类诉讼案件的审理。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防止因受灾引发上访事件发生,加强对涉灾案件的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灾区的社会和谐稳定。(陈建新)

  连日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各项抗灾救灾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的灾害损失。(简华良)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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