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扎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召开报告会学习贯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
2010-06-04 08:31: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 作者:张晓敏
  • 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条例》主要起草人毕东升
  • 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
  • 会议现场
  6月3日上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系统学习贯彻《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电视电话报告会,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条例》主要起草人毕东升同志对《条例》进行深度解读,并对干警进行专题学习辅导。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出席报告会并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李少平在讲话中指出,各级法院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纳入推进惩防腐败机制建设的整体规划之中,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要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贯彻落实计划,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条例》原文,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对照《条例》进行反思,深入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措施逐一整改,并采取《条例》知识答题、撰写心得体会,书写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司法保证,建立廉政档案等方式,促进《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

  李少平强调,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条例》,并采取措施推动《条例》的学习与落实,杜绝违反《条例》行为的发生,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同贯彻落实《廉洁准则》、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大力推进廉政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各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对于违反《条例》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以维护《条例》的严肃性。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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